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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預防“節日腐敗” 四位基層檢察長來支招

謝文英

2020年01月14日10:25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如何預防“節日腐敗”四位基層檢察長來支招

再過10天就是大年三十。佳節臨近,也是“四風”問題易發高發期。不久前,中央紀委曝光了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再次敲響了預防“節日腐敗”的警鐘。

作為法律監督機關,檢察院如何有效預防“節日腐敗”,不僅是對檢察隊伍作風的檢驗,更是對“一把手”能否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提出的“嚴管就是厚愛”的考驗。為此,本報記者採訪了江蘇、內蒙古、遼寧、湖南等地基層檢察院檢察長。

“禮節”與“廉潔”,怎麼把握好度?

中國是禮儀之邦,逢年過節,帶點禮物走親訪友,既是民間傳統,也是人之常情。身處“人情觀念”根深蒂固的社會,檢察干警如何處理好“禮節”與“廉潔”的關系,做到既遵守廉潔規定,又不影響和諧的人際關系,確實是一個難題。

江蘇省丹陽市檢察院檢察長周緒平認為,“把握好‘人’‘量’‘互’三個字,問題就不難化解”。首先,要審查好“人”。如果親屬、朋友帶點小禮品來看望你,可以收。但如果是下屬、管理對象,或者案件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帶著禮品來看你,就要當心了,絕對不能收。其次,要計算好“量”。正常禮尚往來的金額相對較小,如果對方送的禮品價值明顯超過當地正常禮尚往來的水平,就要引起警惕了,該拒收就拒收,不能讓自己背上“人情債”。第三,要把握好“互”。禮尚往來應該是有來有往,親朋好友之間送禮,如果隻收不送,或者大收小送,就違背了禮尚往來的規矩,成了變相收禮,甚至受賄。

在內蒙古達茂旗檢察院檢察長尹桂君看來,能量守恆定律蘊含的道理可以幫助檢察干警在思想上守住重禮儀傳統的同時,守住不貪腐的紅線。“別人為什麼幫助我們?我們為什麼幫助別人?透過現象看本質,不難發現,珍貴的情誼是可以用法紀、用‘放大鏡’來檢驗的。”尹桂君說,過去一年裡看到過有人因為沒能把握好“禮”與“廉”的度鋃鐺入獄,也看到過普通人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作為從事法律監督工作的檢察人,應當以案為鑒,自覺地讓正能量充斥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自覺按照法律規定履職,進而防范他人以禮尚往來為由對我們進行“圍獵”,這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嚴管就是厚愛”,如何實現有效預防?

張軍檢察長在2018年10月17日省級檢察院檢察長座談會上強調,要堅持政治要求從嚴、思想教育從嚴、組織建設從嚴、監督管理從嚴、法紀整肅從嚴、責任落實從嚴。要堅持嚴管就是厚愛,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尤其是前兩種形態,層層落實主體責任。隨著反腐敗斗爭的深入,“四風”問題也在不斷隱形變異。如何落實張軍檢察長的要求,確保檢察隊伍不出問題?

遼寧省台安縣檢察院檢察長劉忠建議,利用手機短信、微視頻、公眾號等載體,實現對檢察干警“廉潔過節”提醒的制度化、常態化和信息化,將“四風”問題的表現形式展現出來,把觸犯“四風”的危害性講出來,切實做到警鐘長鳴,讓干警心有所懼、行有所止。

事實証明,有好的家風,就有好的檢風。對八小時之外的監督,周緒平認為家庭監督往往更為有效。他建議將檢察干警父母、配偶納入到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之中,以“枕邊風”推動良好家風形成,以良好家風嚴防“四風”問題。嚴防年節假日“四風”問題反彈,既要靠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也要落實責任、強化擔當。湖南省長沙縣檢察院檢察長盛智建議,領導干部要發揮“頭雁效應”,堅持把自己擺進去,帶頭防治、自覺抵制、主動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糾治“四風”的良好態勢。

對那些不知敬畏、膽大妄為、頂風違紀的檢察人員,周緒平表示絕不姑息,依法依規予以堅決懲治,嚴防“燈下黑”,使出問題的人員得到懲處,不能再犯﹔讓有苗頭性傾向的人員受到震懾,不敢再犯。

針對司法辦案風險,如何實現靶向監督?

隨著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的總體完成,“四大檢察”“十大業務”的檢察工作新格局已基本形成。而這些檢察職能中隱含的廉政風險點很容易成為“節日腐敗”的目標。對此,檢察機關如何實現靶向監督?

在認罪認罰從寬案件中,對“從寬”的把握是員額檢察官的重要工作職責,也是一項重大權力。對此,尹桂君建議加強案件流程監控,以“常規檢查、重點評查和專項評查”三種形式,開展對認罪認罰從寬案件質量評查工作,確保証據標准不降低、辦理質量不下滑、適用比例不落后,等等。劉忠建議通過檢察官聯席會議和檢察委員會議事程序,防止並杜絕辦案檢察官被金錢、人情和權力所干擾。

“個別領導干部插手具體個案、干預司法辦案的問題,嚴重影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在年節假日,更要防范過問案情、插手個案等干預司法辦案的情形。”尹桂君說,“三個規定”抓住了防范此類問題的“牛鼻子”。達茂旗地廣人稀,更是一個人情社會,我們要求全院干警,對過問、了解、干預、插手案件的一律登記,分辨不清情況的,也要先登記。隻有布好“監督網”,才能邁過“人情關”。

“最高檢於2019年8月印發實施的《關於建立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不僅實現了對填報范圍的全覆蓋,也對落實‘三個規定’填報內容做到了明晰化,給檢察長督促干警抓好‘三個規定’提供了‘標尺’。”周緒平說,“落實‘三個規定’首先要從檢察長做起,我帶頭對標,再督促檢察人員每月嚴格對標,逐項填報,這樣才能有效防范廉政風險的發生,對預防節日腐敗也能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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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呂騰龍、任佳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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