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6日08:17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據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隆陽區委書記耿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耿梅簡歷
耿梅,女,雲南隆陽人,漢族,中共黨員,1968年9月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月入黨。
1989年7月畢業於雲南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
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在保山日報社、保山地委活水雜志社從事編輯工作﹔
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保山地委宣傳部工作,歷任辦公室副主任、理論科科長﹔
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保山日報社工作,歷任記者部主任、要聞部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縣水長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施甸縣婦聯主席﹔
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任保山市婦聯黨組成員、副主席﹔
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保山市政府副秘書長﹔
200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昌寧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縣行政學校校長﹔
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任昌寧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
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昌寧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昌寧縣委書記﹔
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隆陽區委書記﹔
2013年8月至今任保山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隆陽區委書記。(雲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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