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5日08:33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1月15日電 (扶婧穎)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李春海(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春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李春海,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春海利用其先后擔任中共天津市寧河縣七裡海鎮委員會書記、天津市寧河縣(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區)長職務上的便利,採取巧立名目、虛報冒領手段,侵吞公款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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