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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響節假日廉政警鐘”系列策劃(下篇)

黨員領導干部注意!中紀委通報過的這些“高檔消費”不能碰【2】

2017年09月27日08:05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高檔宴席

201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布了新修訂的《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規定》中針對“吃”做出了以下約束: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標准自行用餐。確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並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1/3。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規定》對用餐人數、地點、吃喝標准都作了具體規定,從中我們可以看出“高檔宴席”的標准:在吃的方面,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必然屬於“高檔”范圍。專題片《永遠在路上》中介紹,天津市醫藥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建津在吃上面也追求上檔次的,像龍蝦、鮑魚、海參、東星斑,甚至長達一米的鱷魚尾巴都成為了他的“下酒菜”。

2016年9月,中央紀委公開曝光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中提及了佛跳牆、刺身三文魚等菜:黑龍江省鶴崗市委原副書記劉福在鶴崗市政府駐哈爾濱辦事處宴請4名同事,菜品有佛跳牆、刺身三文魚等和2瓶茅台酒,共計花費4498元。

地點方面,私人會所、高消餐飲場所在公眾眼中均是高檔場所。《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正風肅紀紀實》系列專題片曾曝光,2013年,一張“會所西湖”、“私家西湖”的地圖在網上躥紅,西湖邊近40個會所,佔據了絕版風景。調查發現,整個杭州大約有三四十家的會所,主要是集中在北山路、南山路、楊公堤、靈隱、植物園等一線黃金湖景區,他們主要是以公款消費為主,而且動輒是一桌上萬元的消費價格。

2016年9月,中央紀委通報了5名已落馬的中管干部的“四風”問題。其中,2013年至2015年,浙江省寧波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盧子躍多次到杭州市西湖邊的私人會所違規接受宴請﹔2013年至2014年11月,安徽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楊振超多次違規到合肥市宜和世家、琥珀山庄逸園等私人會所,接受國有企業負責人、私營企業主等人安排的宴請,有的費用高達2萬余元。

違規公款吃喝是節日期間易發多發的問題,社會關注、群眾痛恨。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違規公款吃喝問題,特別是奢靡享樂大量嘚瑟到群眾眼皮底下的不正之風,從嚴查處、通報曝光。從最初處理公款聚餐的組織者,到“違規吃喝一人出問題,其他人一律要向組織說清楚”,再到不分“主角”還是“配角”、不分普通干部還是領導干部,參與違規公款吃喝的人員都要受到追究處理。抓早抓小,動輒則咎,越往后執紀越嚴、處理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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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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