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反腐倡廉

河南省檢察院原副檢察長李晉華一審獲刑14年6個月

李麗靜

2017年05月18日08:38    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河南省檢察院原副檢察長李晉華一審獲刑14年6個月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李晉華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近日被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受賄犯罪所得及來源不明財產予以追繳。

  李晉華曾任河南省檢察院反貪局長和主抓反貪的副檢察長。2015年4月11日,經河南省委批准,李晉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次年11月16日,濮陽市中院開庭審理李晉華一案。

  法院審理查明,李晉華自2004年至2014年在擔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承攬工程、土地開發、協調案件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868.5082萬元、美元2萬元。李晉華還有價值人民幣1322.0707萬元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

  法院認為李晉華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應數罪並罰。其有索賄情節,依法應從重處罰﹔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配合贓款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李晉華受賄犯罪所得及來源不明財產予以追繳。(記者李麗靜)

  相關新聞


中央第十一輪巡視整改情況全公布:堵塞漏洞 扎緊制度籠子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席項俊波接受組織審查

十八屆中央巡視:當好“八府巡按” 用好“黨之利器”

盤點十八屆中央第十二輪巡視關鍵詞:聞風而動 出其不意

中央第十二輪巡視各組進駐情況及聯系方式一覽表

中央第十一輪巡視反饋全公布 各家“問題清單”有啥看點?

中央從嚴治黨動真格 十八大后至少20名省部級干部被降級

成為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后 京浙晉三地配套工作漸入角色

聚焦紀委工作新規:強化各環節監督制約 審查不得超過90日

(責編:景玥、高雷)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