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3日19:35 來源:新華社
湖南省紀委23日通報,第十屆湖南省委委員、衡陽市委原書記、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李億龍和第十屆湖南省委委員、湖南日報報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覃曉光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據通報,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李億龍和覃曉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億龍違反政治紀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且採取與他人串供、退贓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圖享樂,在生活上搞特殊化,長期使用公款雇用專職保姆為其提供生活服務﹔違反組織紀律,獨斷專行,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其特定關系人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違反生活紀律,道德淪喪,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濫用職權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覃曉光違反政治紀律,採取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濫用職權違規將公款借給他人使用並收受財物。
據通報,李億龍、覃曉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湖南省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李億龍、覃曉光開除黨籍處分﹔經湖南省委批准,給予李億龍、覃曉光開除公職處分,並將他們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新華社長沙11月23日電 記者陳文廣、譚暢)
相關新聞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