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08:05 來源:南方日報
去年5月28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發布公告,宣布黃柏青、黃暉的省十二屆人大代表資格被同時終止。當日,這對父子同被移送司法機關。
黃柏青歷任惠州市常務副市長、廣東省水利廳廳長、廣東省扶貧基金會理事長等職。在其落馬前后,牽連出一批下屬和企業老板。今年以來,涉及黃柏青貪腐案的行賄人一個接著一個地受審,黃柏青的“貪腐朋友圈”也隨之被逐步曝光。
廣東省紀委相關反腐警示教育片披露,黃柏青嚴重無視黨內制度和國家利益,甚至妄圖避開公開招標出讓核電站的特許經營權,其主要家族成員共同貪腐,總計涉案金額接近2億元。
11月21日上午,黃柏青站在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法院進行了網絡庭審直播。
黃柏青認罪 隻為子辯解
21日10時,62歲的黃柏青頭發花白出現在法庭上。他精神狀態良好,回答問題時思維清晰。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稱, 1992年至2014年,被告人黃柏青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廣東金寶集團有限公司、廣東中譽節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7個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項目開發、水利工程承包、工作調動、職務升遷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其直接或者通過其兒子黃暉、妻子陳某等人非法收受他人賄送的財物,共計人民幣6212.5萬余元,港幣2579.3萬元,美元8000元。
記者現場看到,黃柏青為自己辯解得少,但是對於涉及兒子的部分則進行了詳細辯解。
黃柏青的辯護律師為其作了罪輕辯護,提出幾點辯護意見。其中包括,黃柏青為扶貧項目,大型水利工程建設付出了許多努力,希望法庭能考慮他的貢獻。此外,黃柏青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屬坦白情形,且有檢舉他人違法行為的舉動,查証屬實,屬立功表現,希望能從輕或減輕處罰。
黃柏青最后陳述時強調了其子黃暉在多宗受賄時完全不知情,都是自己的責任。他表示,對自己的行為“深感羞恥、痛心疾首,希望法庭從輕判處”。
全家腐敗致全家傾覆
記者梳理黃柏青的起訴書中的受賄類別發現,涉及房地產開發的項目有5宗,涉及水利工程的項目有7宗,涉及河砂開採項目有3宗,涉及幫助他人職務升遷、工作調動的有7宗,涉及基礎設施項目的有3宗,其他以權謀私項目有2宗。
在27宗指控中,黃柏青的兒子黃暉涉及5宗,涉案金額在5000萬以上。
庭審中,黃柏青處處替兒子“攬罪”,然而廣東省紀委的調查顯示,當年正是黃柏青將兒子黃暉拉入了犯罪的渾水之中,越陷越深。
在黃柏青的運作下,黃暉被選為第十二屆省人大代表,后又被推選為惠州市區縣的政協委員。父子兩人將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的頭銜當成“借機牟利、蔭庇罪行”的“安全帽”“保護傘”。
黃柏青利用其兒子向不法商人收錢,動輒上千萬。由於黃暉取得了香港戶口,還在香港開設銀行賬戶替黃柏青洗錢,形成了“老子在國內給人辦事,兒子在境外大肆收錢”的腐敗鏈條。
除了兒子黃暉,黃柏青的妻子陳某也在其貪腐過程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記者 劉冠南 實習生 賴珮紋 廖冰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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