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19日08:08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日前,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阿勒泰地委原委員、阿勒泰市委原書記王仕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仕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讓下屬單位購買超標車輛並長期佔用﹔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拒不執行上級黨組織的重大決定,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調整和工作支持提供幫助,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嚴重違反群眾紀律, 用國家移民拆遷資金購買商品房作為拆遷移民安置房,侵害國家和群眾利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房地產開發與經營,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行政執法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系﹔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財物,涉嫌犯罪。
王仕斌身為黨的領導干部,本應廉潔從政、遵紀守法,卻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王仕斌開除黨籍、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
相關新聞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
微信“掃一掃”添加“人民黨建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