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06日08:10 來源:吉林省紀委監察廳

徐建軍 (資料圖)
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對白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徐建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徐建軍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徐建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徐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察廳報吉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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