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重慶市委批准,重慶市紀委對石柱縣原縣委常委、副縣長王宗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宗德違反廉潔自律規定,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獲利,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異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本人或特定關系人收受財物,並多次參與賭博活動。
王宗德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道德敗壞、目無法紀,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已涉嫌犯罪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宗德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察局報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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