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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國農業銀行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工作情況的通報【2】

2016年04月25日18:30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中共中國農業銀行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工作情況的通報

  二、堅持立行立改,以嚴的措施和高的標准推進整改

  農行黨委牢固樹立“整改不力是失職,不抓整改是瀆職”的意識,針對巡視反饋問題,開展7項專項治理,集中力量對突出問題進行整治﹔已經出台規范性制度文件70個,其中,涉及黨建方面制度23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反對“四風”方面制度11個,其他方面制度36個﹔正在研究制定相關制度29個。整改工作緊扣2個月集中整改的時間節點,能夠立行立改的已經全部整改到位,對中長期持續整改事項,均有明確的整改方案和明顯的階段性工作成果。

  (一)關於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黨建工作逐級弱化,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不斷鞏固和加強黨對國有大型上市銀行的領導。農行黨委努力健全完善適應國有金融企業特色的管黨治黨體制。下一步,將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及具體要求,深入開展國有大型上市銀行管黨治黨體制研究,注重將黨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三會一層”根據公司章程履行職責統一起來。

  二是健全完善黨建工作制度體系。出台《關於加強和改進黨建工作的若干意見》,以落實“兩個責任”為抓手,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突出黨的建設,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行取得新成效。印發《中共中國農業銀行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和《關於規范農行系統分支行黨委工作運行的指導意見》等規范性文件,不斷規范黨委議事決策內容、程序和機制,落實民主集中制,加強內部監督制衡。制定《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報告規則》和《各級黨委班子成員黨建工作聯系點工作規范》,推動各級黨委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制定《黨委巡視工作辦法》,圍繞貫徹落實“六大紀律”,採用“一托二”或“一托三”的工作模式,實踐巡視全覆蓋。

  三是建立黨建工作考核評價機制。從構建“大黨建”格局出發,圍繞履行“兩個責任”,制定《省市分行、子公司領導班子黨建工作考核評價方案》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方案》,以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為主體,著重考核基層黨建、班子配備、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情況,加大考核結果挂鉤運用力度,強化黨建責任落實情況問責,增強各級機構主動謀劃、主動推動、主動落實黨建工作的積極性,努力克服黨建責任層層遞減和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層層開展黨委書記履行黨建工作主體責任“述、評、考”工作,2月3日,組織召開了2015年度直管機構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對47名直管機構黨委書記進行述職評議考核。截至3月末,全系統“述、評、考”工作全面完成,著力解決各級黨委圍繞指標、利潤轉,不管黨、不憂黨的問題。

  針對某分行2014年召開的34次黨委會中僅2次會議議題與黨建工作有關的問題,2015年該行黨委加大黨建工作推進力度,年內共召開黨委會34次,涉及黨建工作的有19次﹔2016年3月底前,已召開6次黨委會,5次議題與黨建工作有關。

  四是加強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結合農行實際制定“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方案,在落實中央各項規定動作的基礎上,提出多項“有特色、可操作、求實效”的工作措施,黨委班子每個成員還確定1個基層黨建聯系點,示范和督促各級黨委認真組織開展學習教育。組織全行在職黨員開展黨章黨規黨紀知識考試,全行在職黨員干部全部參加。制定《關於做好2016年黨委中心組學習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年度學習專題、學習形式、學習時間作出統籌安排。開展青年員工思想狀況調查,了解全行青年員工真實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做好青年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農業銀行黨校工作的實施意見》、《黨校工作要點》、《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點》、《關於貫徹落實<干部教育培訓條例>的實施意見》等,不斷加強對黨員干部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層層舉辦基層黨組織書記培訓班,組建黨建內訓師隊伍,不斷加強黨建教育培訓工作。

  五是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選優配強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和黨委副書記,加強系統各級機構黨建工作、增強管黨治黨能力。加快推進網點支部建設進度,打造堅強有力的戰斗堡壘。截至2015年底,黨組織建設全面覆蓋所有二級支行,黨員3人以上的二級支行已有96.4%單獨建立黨支部,今年年底前實現單獨黨支部全覆蓋。制定《窗口單位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管理辦法》,開展基層黨組織分類定級、晉位升級和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整頓工作。制定《子公司黨組織建設管理規定》,根據子公司股權結構和所在區域等特點,對新成立且符合條件設立黨組織的子公司,同步設立黨委,切實做到黨組織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工作同步開展。先后在符合條件的農銀人壽、農銀租賃兩個子公司設立了黨委。

  針對某分行僅有65家二級支行(佔比15.7%)單獨成立黨支部問題,總行加強督促指導,該行積極整改。截至3月末,該行已有361家(佔比92.8%)單獨成立了黨支部。

  六是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按照中央第三巡視組對農行黨委的反饋意見要求,3月20日,農行黨委認真組織開展專題民主生活會。會議聚焦中央巡視反饋的領導干部“四風”問題和違反廉潔紀律問題,聯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風實際,深入剖析存在問題的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努力方向,並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建立完善總行黨委班子成員談心交心的常態化機制,班子成員堅持在黨委會上、民主生活會前、日常工作中交流思想。

  2.關於紀委“三轉”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厘清職責定位,突出主業主責。按照黨章和中央紀委“三轉”要求,將紀檢監察部門職責進一步明確為監督執紀問責,重點對領導干部黨紀行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職能部門履行領導、管理和檢查責任情況進行監督並問責。同時,退出經營管理相關議事決策的程序性監督和其他事務性監督。

  二是持續推進紀委書記專職化,加強紀檢監察工作力量。

  制定《進一步加強農業銀行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和《一級分行監察室主任任職履責管理的意見》,把優秀干部選拔到紀檢監察部門,不斷優化隊伍結構。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工作全覆蓋實施意見》,加強境外機構、境內直管子公司和總行直屬機構紀檢監察建設,健全規范監督制約機制。嚴格落實一級分行紀委書記專職化,對15家一級分行紀委書記仍未專職化的問題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起草《總行直管紀委書記提名考察辦法》,進一步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

  三是廣泛收集線索,嚴肅查處關鍵環節違規違紀違法問題。通過信訪、案件大起底、與司法部門加強溝通等方式,多渠道搜集案件線索,建立監察、內控、風險、審計及業務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同時,設置專崗負責受理移送的問題,建立台賬登記信息,創建移送線索數據庫,加強線索管理使用。聚焦中央巡視反饋意見提出的信貸審批、不良資產處置、融資租賃、廣告營銷、信息化建設和大額物資採購等關鍵環節,對2013年以來發生的案件(線索)、內外部監管檢查移送違規違紀違法問題、信訪舉報反映問題的處理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共查找出處理不到位和未辦結問題1340個,5月20日前將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加大總分行直接查處案件力度。起草《紀律審查工作指引》,作為落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的重要舉措。明確總行直接查處的8類案件和一級分行直接查處的5類案件。

  根據信訪舉報,對某省級分行原行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調查,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針對信息化建設中科技外包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對9名責任人進行處理,其中,給予撤職2人,記大過4人,記過2人,警告1人,追回多支付資金672萬元。

  五是完善案件處置制度,嚴格實行“一案雙查”。修訂完善《案件處置工作辦法》,進一步規范案件信息報送和管理工作。制定《責任追究工作規程》和《責任追究工作非現場日常監測工作方案》,及時發現、制止和糾正各行在責任追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指導、督促各行做好責任追究工作。對案件線索,一經查實,嚴格執行“一案雙查”、“上追兩級”。

  3.關於“四風”整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發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優化總行部門設置和審批流程。組建機構改革領導小組,啟動機構改革工作,精簡優化各級機關部門設置,厘清職能邊界,重點完善三農事業部體制機制,優化對公業務組織體系,加強風險控制和運營管理體系建設。目前,已經完成科技板塊、上海管理部和私人銀行部的優化調整工作,正在組織實施網絡金融、採購管理、客服“一體化”優化調整方案。加強對重點工作的督辦,制定全面加強督促檢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的意見,建立下級單位請示事項限時辦結制度,並對辦結情況適時進行公示﹔協同優化業務管理流程,正在著手制定信貸審批流程優化意見,已完成綜合辦公信息系統公文會簽流程優化改造。

  二是切實加強各級機關作風建設。制定《進一步加強總行機關作風建設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要求領導干部到困難多、發展滯后和邊遠艱苦地區的基層行調研。設立並公開機關作風投訴電話和郵箱,對推諉扯皮、不作為、群眾反映多意見大的典型案例,及時核查處理。總行機關54個部門的黨組織深入開展“三深入、結對子”活動,推動黨員領導干部下基層、走一線、摸實情,提高總行機關服務意識和效率,為基層解難題辦實事590多件。

  三是深入開展“四風”問題整治情況“回頭看”。根據中央紀委部署,在全行組織開展“四風”問題整治情況“回頭看”。圍繞落實作風建設相關規章制度、梳理“四風”問題線索、加大對各種“變異”問題查處力度等,在全系統開展為期2個月的“四風”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對20家分行“回頭看”工作情況進行現場督導檢查。按照“及時建章立制、完善制度”的整改要求,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以來,總行層面共出台會議費、差旅費管理等40個規范性制度文件,各分行共細化制度2439個。

  四是加強對公車私用和變相發放車補的治理。下發公車私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在全行范圍內開展公車私用專項整治活動。通過自查自糾和現場檢查,共發現制度建設不到位、執行不到位等方面的問題240項,目前已全部整改完畢。

  針對違規發放車補等問題,進一步加大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對兩家分行違規問題,已責令相關責任人退還違規發放補助,責令違規行全部停止報銷和停發相關補貼,並對29名相關責任人依紀依規進行處理。

  五是進一步完善財務制度,嚴格規范各類開支行為。針對巡視發現的超標准公務接待等問題,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內公務接待管理的通知》,修訂《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明確公務外出活動范圍和標准,嚴肅公務接待工作紀律。針對巡視發現的超標准職務消費等問題,制定《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實施細則》、《關於規范易地任職境內總行直管領導人員易地交通費用及周轉房管理的通知》,規范領導干部職務消費行為。針對巡視發現的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職工福利性支出管理的通知》,明確工資性補貼發放要求,嚴控福利費開支范圍和標准,並規范發放方式。

  六是持續加強對違紀問題的追責力度。自中央第三巡視組進駐以來,全行共查處和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04起,處理人員364人,其中,追究領導責任87人。

  針對某分行省行級干部利用節假日公款旅游問題,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職務﹔對某分行公款打高爾夫球問題,分別給予3名省行級干部、8名處級干部及3名科級干部黨內警告處分﹔對2014年以來某分行虛列費用購買商業預付卡問題,共處理相關責任人122人,其中,給予記大過1人,記過1人,黨內嚴重警告3人,黨內警告50人,誡勉談話67人。

  4.關於選人用人制度執行不嚴格,違反組織紀律時有發生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體系。堅持以貫徹中央《干部任用條例》為主線,突出問題導向,注重頂層設計,落實中央選拔任用工作新要求新精神,制定《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工作規定》、《總行本部處級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實施細則》和《省市分行處及處以下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實施細則》(選拔任用“一托二”制度),基本建立橫縱結合、各有側重的選拔任用制度體系。

  二是嚴格干部選拔任用程序。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紀實規定,制定《干部任免流程進展情況表》,確保選拔任用流程實施規范化作業,落實各環節責任,實現選人用人全流程管理和控制,堅決避免逆程序、漏程序問題。

  三是進一步規范領導人員親屬任職回避管理。制定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人員親屬回避管理的通知》,從招錄、調配、提任等方面採取9條措施,從嚴規范領導人員親屬回避管理,堅決避免領導人員親屬入職“扎堆”。強調對擬任“一把手”的領導人員,涉及違反親屬回避規定或可能影響規范履職的,任職前確保親屬崗位調整到位。加強對已退出領導崗位人員的監督管理,確保“有崗、有責、有考核、有監督”,防止參與民間借貸、非法集資等危害農行利益的活動﹔強化員工考勤和醫療期管理,對長期不在崗和病休人員進行梳理排查,建立台賬嚴格管理﹔實現薪酬管理信息系統與人力資源信息系統和財務系統“三對接”,通過制度建設和信息系統雙制約,進一步加強員工規范化管理。

  針對某省級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及其女兒違反回避規定及其他問題,已分別給予兩人開除黨籍和行政開除處分,目前兩人均因涉嫌犯罪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四是強化對領導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在內部巡視中開展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帶病提拔等違規問題。明確一級分行、子公司“一把手”和紀委書記易地交流任職制度﹔領導人員臨近“退二線”時一般不安排回原籍或工作成長地擔任主要負責人。嚴格落實領導人員兼職管理、交流輪崗、因私出國(境)管理等制度,修訂《直管領導人員請休假規定》,從嚴規范請休假管理。繼續扎實開展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及抽查核實工作,嚴格落實“凡提必核”和常態化隨機抽查制度,基本完成2016年領導人員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匯總工作,重點抽查核實463人﹔按要求完成了38名領導人員個人有關事項查核驗証工作,從嚴處理不如實報告和瞞報問題,已誡勉談話4人,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3人。堅持領導人員任前談話“一送四談”,注重發揮提醒、函詢和誡勉等組織手段的作用,今年以來已函詢直管領導人員28人(次)。扎實推進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工作,截至3月末,已完成30378卷檔案的審核工作,審核完成率99.44%﹔組織認定26034卷,認定完成率85.22%,6月末將全面完成審核工作。

  (二)關於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方針政策不力,違規違紀屢有發生問題的整改情況。

  1.抓好中央經濟金融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對中央經濟工作決策部署與農行密切相關的16項任務,明確了責任分工、完成時限和督查重點。圍繞落實國務院123次常務會議精神,確定了農行服務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20條措施。依托重點任務督查督辦、專題調研、重點工作專報等手段,定期對中央經濟工作方針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通報。不斷加大對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方針政策成效的評估考核力度,考核指標涵蓋服務“三農”和扶貧、支持實體經濟、服務民生、提升國際化水平、互聯網金融、防控風險等方面,按年考核、按季監測,在全行通報監測和考核結果,有效引導全行的經營行為。

  2.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監督作用。圍繞服務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行,充分發揮審計在促進中央經濟方針政策落實、促進領導干部履職盡責、促進業務規范發展、促進全行穩健經營方面的監督作用。在風險審計中突出對資產風險的審計,並強化對農戶貸款的審計。2016年選取10家分行深入開展風險審計,重點圍繞資產業務風險、財務管理、高風險中間業務、員工行為等四個方面進行審計。把新發放貸款納入非現場監測,實行跟蹤審計,促進中央經濟政策和農行信貸制度的貫徹執行。

  3.關於服務“三農”存在差距,責任擔當意識不夠強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是建立服務“三農”激勵和約束機制。召開全行“三農”和縣域業務工作會議,要求全行上下“用情、用心、用力”做好“三農”金融服務工作,把服務“三農”作為各級行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的政治責任和紀律要求。每名黨委成員分別挂點2-3家縣支行,每年至少一次赴業務一線,了解“三農”金融需求,推動服務“三農”工作開展。建立服務“三農”激勵和約束機制,將涉農貸款、縣域貸款指標納入綜合績效考核,設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惠農卡有效客戶、金融扶貧貸款、農民安家貸、水利、城鎮化和“百億百家”貸款等具體化、特色化指標,突出服務“三農”特色。增加分行領導班子服務“三農”政治責任考核評價內容,對分支行年度涉農貸款和縣域貸款投放達不到監管部門和總行目標要求的,實行領導班子評優評先“一票否決”。加大服務“三農”政策傾斜力度,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業產業鏈農戶貸款,繼續執行優惠經濟資本系數﹔對政府增信項下的農戶評級可向上推翻﹔對建檔立卡、精准扶貧的農戶貸款撥備由總行全額負擔﹔單獨匹配三農金融服務專項激勵工資,直接配置到縣域機構﹔堅持嚴控機關、傾斜基層一線的用人原則,滿足服務“三農”一線用工需求,對長期扎根縣域並且業績突出的支行行長給予晉級激勵。

  二是進一步深化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制定《關於進一步深化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的意見》,以提升服務“三農”能力為目標,完善做實“六個單獨”運行機制,即單獨的資本管理、單獨的信貸管理、單獨的會計核算、單獨的風險撥備與核銷、單獨的資金平衡與運營、單獨的考核激勵約束。進一步調整和優化一二級分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組織架構和職能,為改進“三農”服務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選優配強縣支行領導班子,按照20%的比例優選一批縣支行增設行長助理崗位,提高縣支行領導班子服務“三農”的能力。

  三是加快服務“三農”產品創新。擴大對一級分行的產品創新授權,針對各地差異化需求,完善“統分結合、分級創新”的“三農”產品創新體制,充分發揮一級分行和“三農”產品創新基地作用,已推出農地貸、油茶貸、煙農貸、農機貸、精准扶貧貸、美麗鄉村貸等一大批服務“三農”的特色產品。加快“三農”拳頭產品研發,將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審批權限下放到一級分行,試點范圍已擴大到24個省(區)、176個縣。有序推廣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服務新型城鎮化和去庫存,與住房與城鄉建設部合作,推出國內首款專門針對農民群體的個人住房貸款產品——農民“安家貸”,今年一季度新投放“農民安家貸”482億元。

  四是加大“三農”和縣域貸款投放力度。以“三農”和縣域貸款增速高於全行為標准,下達專項貸款計劃。按照增量貸存比、存量貸存比均高於50%的監管要求,安排2016年縣域貸款規模2850億元、涉農貸款規模2600億元,年內新增縣域貸款佔新增縣域存款的比例高於50%。因地制宜、一行一策,分類幫扶貸存比偏低的縣支行加快發展,提升支農服務能力。安排營銷拓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10萬戶以上,新增貸款200億元以上﹔新增農民專業合作社及社員貸款50億元以上﹔積極跟進172項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力爭全年新增水利貸款300億元﹔積極跟進第二批59個試點地區新型城鎮化項目,力爭全年新增貸款500億元以上﹔對832個國家扶貧重點縣單列信貸計劃,確保今年新增貸款700億元以上,力爭達到1000億元。正在與國家發改委商談合作成立“三農”專項建設基金,投向城鎮化、農村基礎設施、一二三產業融合等涉農重點領域。

  五是加大對縣域網點建設的資源傾斜力度。加大縣域電子渠道建設力度,大力布設自助銀行,推廣網上銀行、掌上銀行和電話銀行,積極推廣“e農管家”等互聯網金融服務“三農”平台,加快“金穗惠農通”工程與電商金融的有效對接。努力建設以人工網點為主體,以自助網點為補充,以“金穗惠農通”工程服務點為觸角,以網上銀行、手機銀行、e農管家、銀訊通等在線及移動互聯服務為延伸的“四位一體”縣域金融服務體系,提升縣域金融服務能力。

  六是全面加強縣域信貸業務管理。加強縣域信貸基礎管理,積極引入“政府增信”機制,進一步加大對“三農”和小微企業信貸支持,與甘肅、內蒙古、吉林等省(區)政府合作,由政府出資設立政策性擔保公司或風險補償基金,通過財政資金的杠杆作用引導更多資金服務“三農”。目前,這一模式已推廣到19個分行,貸款余額達到244億元。探索大規模、小額度、標准化、簡單化、程序化的“三農”信貸經營模式,針對大量分散的大眾類“三農”客戶,積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加快建立三農客戶授信模型,完善系統自動預授信和業務批量辦理運行機制。對1億元以上的縣域大額不良客戶,農戶貸款不良率超5%的縣支行,總行挂牌督辦壓降清收。對縣域法人不良貸款余額3億元以上的客戶,由總行直接指導分行制定方案,一戶一策化解風險。

  七是強化農戶問題貸款整改。對冒名貸款、頂名貸款、多貸一用、私貸公用等不同問題,分類採取針對性的整改措施。通過落實貸款管理主體責任、及時消除無責農戶不良信用記錄、加強對實際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追償、變更承貸主體、債務平移等方式進行處置化解。組織開發農戶貸款現場管理系統和農戶貸款貸后管理輔助系統,實現借款人身份實時核查、實時錄入和貸后風險的及時處置,從源頭上防止發生新的農戶問題貸款。截至3月末,對中央第三巡視組反饋農戶問題貸款,已完成整改的筆數、金額佔比均為99.99%。在化解風險、消除負面影響的同時,嚴肅責任追究,共處理相關責任人3693人(次)。

  針對某分行違規發放農戶貸款並形成不良的問題,及時出台措施,挽回影響﹔採取清收、核銷、訴訟、追加擔保等措施,對不良貸款進行分類處置﹔嚴肅責任追究,共處理責任人21人,其中,撤職1人,記大過5人,記過12人,警告3人。針對某分行貸款被某公司佔用並形成不良的問題,法院已判令該公司承擔全部清償責任,將依法開展貸款清收,並於4月底前完成責任追究工作。

  4.關於員工參與非法集資問題的整改情況。

  建立防范處置非法集資的常態機制,從加強員工行為管理、案件處置、可疑信息監測、行政司法配合、宣傳教育等方面強化制度性安排。全行組織開展員工日常行為排查累計502516人(次)。統一編制排查非法集資模型,3月2日至20日,組織全行綜合運用審計工作平台、反洗錢系統、運營監管平台等計算機系統,對轄內員工參與非法集資類異常交易進行全面排查。同時,針對提取的重點線索派出排查組對12家一級分行開展重點抽查。組織開展“學刑法、明底線、知敬畏”專題活動,扎實推進合規文化建設。開展網點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加強風險告知,提示客戶遠離非法集資。

  (三)認真核查處理中央第三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

  中央第三巡視組進駐以來,農行黨委對中央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高度重視,明確了三項處置原則:一是事事有交待,對每件線索逐一分析、逐一提出擬辦意見並嚴格按要求辦理,不做暫存處置﹔二是規范處置方式,嚴格按照中央紀委規定的五類處置方式和相應處置標准、運用“四種形態”思維把握和處置﹔三是從嚴執紀,對核查屬實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嚴肅追究責任。針對中央第三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根據不同情況,採取核實、移送司法機關、函詢談話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置。截至3月末,在中央巡視移交線索處置過程中,共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5人﹔給予黨紀處分23人,其中開除黨籍5人,留黨察看1人,黨內嚴重警告4人,黨內警告13人﹔給予政紀處分17人,其中開除2人,撤職8人,記大過3人,記過3人,警告1人﹔給予組織處理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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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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