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4月15日電 (李源)財政部網站昨日發布“關於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准明細表》的通知”。根據通知內容,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准細化到了地市,且根據職務級別對旺季時間和住宿價格給出了具體浮動標准。
據了解,按照此前發布的《關於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行〔2015〕497號)的有關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各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出差,執行財政部制定的住宿費上限標准﹔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市縣出差執行地方財政部門制定的住宿費標准。根據財政部的統一部署,目前,各地財政部門已將差旅住宿費標准細化到地市。為方便執行,財政部將相關標准匯總整理后,制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赴地方差旅住宿費標准明細表》,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據介紹,該明細標准已同時發布在財政部門戶網站行政政法司子網站(xzzf.mof.gov.cn)政策發布欄目。今后標准如有調整,財政部將及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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