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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局長胡本亮被公訴

2016年04月12日08:17   來源:高檢網

原標題:浙江檢察機關依法對胡本亮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浙江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局長胡本亮(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近日由衢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本亮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胡本亮,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衢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胡本亮利用擔任浙江省政府副秘書長、浙江省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浙江省第十屆、第十一屆政協常委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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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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