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自報家門,旁聽席上北京移動公司的同事們幾乎都快認不出走進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的李大川了。這位大伙兒眼中風度翩翩、成績斐然的副總經理,眼裡布滿血絲,手上戴著手銬,臉龐消瘦,42歲的他已經頭發花白。
“我認罪,懇請法庭能夠輕判。”李大川說,“我只是借朋友的錢,都沒怎麼花,后來全還了,我是自首的。”
翻看李大川的履歷,可謂順風順水。1992年從四川某縣考入北京知名大學通信工程專業,博士學歷,上世紀90年代末進入中國移動總公司任職,2002年開始擔任中國移動北京分公司市場經營部營銷處副經理,2004年成為援藏干部,2006年至湖南移動任副總經理,2014年調回北京移動任董事、副總經理。
他在法庭上提到的這位朋友姓蘇,是目前國內互聯網營銷領域非常知名的一家廣告有限公司高管,兩人最初的交集發生在2004年元旦。當時,北京移動正在大力推廣自有品牌,進行互聯網廣告招投標,主管品牌推廣工作的李大川在招標中的位置十分關鍵。通過朋友介紹,兩人迅速相識,關系頗為緊密。
“開標前,我跟他在一個茶館裡聊了聊招標的注意事項和我的一些看法。”對於公訴人提出的泄露招標重點和評標原則,李大川如此回應,“這些也都是招標程序中的答疑,符合規定。”
當這家廣告公司中標后,李大川再次約蘇某見面。這次見面十分短暫,整個交談的核心隻有一個:錢。“我當時缺錢,全家擠在一個60平方米的小房子裡,我想買個大點的房子讓家人住得舒服點。當時說好了,算我借150萬元。”
然而,蘇某的口供卻稱,李大川當時口氣很硬,意思就是“要”150萬元,而且不打借條。兩周后,在一處停車場,蘇某將一個大麻袋放進了李大川的車后備廂。在2004年8月份,這筆巨款足夠在三環周邊買一處200平方米的豪宅。
讓人費解的是,李大川卻在后來的十年時間裡幾乎沒有動過這筆錢,除了零碎花了幾萬元外,140多萬元伴他走南闖北,甚至連他的愛人都不知道。“我害怕啊,隨著職務提升,我越來越有風險意識,我隻敢放在保險箱裡。”在之后的西藏、湖南任職過程中,李大川如同在鋼絲上行走,一方面在公司兢兢業業、恪盡職守,另一方面又是萬般謹慎,甚至連逢年過節同事送的禮都不敢收,希望把自己嚴嚴實實地保護起來,與過去徹底地割裂。
其實,讓李大川更加提心吊膽的是,黨中央不斷加大的反腐力度。2013年8月,他主動聯系蘇某,把這“燙手”的150萬元如數歸還,而這也是兩人“借錢”之后第二次面對面打交道。“我工作調動比較多,只是逢年過節發個短信問候下。”2014年,從湖南調回北京,李大川更加玩命地工作,他和他的團隊多次被評為先進個人、先進集體。
就在李大川以為自己已經安全時,今年4月份,紀委巡視組接到舉報找到了他,雖然舉報事項與此無關,但飽受內心煎熬的他選擇主動交代收取150萬元好處費的事實。
“這十年來我一直飽受煎熬,嚴格要求自己,時刻都在提醒自己,以為這樣就沒事了。我真的認識到錯誤了,希望法庭能夠從寬處理,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在最后的陳述中,他失聲痛哭,“最對不起的是我5歲的女兒,這些年我忙於工作,本來想調回北京能好好陪她。”
該案將擇日宣判。(記者 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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