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周一,也非周末。10月7日深夜,很多人的手機收到了新聞客戶端推送的“打虎”信息:“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福建省委副書記、省長蘇樹林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而就在節前,他還公開出席活動。
在輿論持續關注一些關於反腐的“偽規律”破產的同時,又總結出了“周一拍‘蒼蠅’,周末打‘老虎’”的規律。這一次,“老規律”與“新規律”一起破產。
那麼,“偽規律”是如何形成的?十八大以來,有哪些形形色色的“偽規律”破產?反腐敗的真正鐵律到底是什麼?
偽規律1 退休等於“安全著陸”
案例:“以前總認為干部退休后就進入了‘保險箱’,沒想到退休后‘帶彩’打牌也要被處理。”近日,湖北省老河口市退休干部黃某因在一家茶館“帶彩打牌”,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並作為典型案例在全市公開通報。之前,一樣在家開始“頤養天年”卻被查的還有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
點評:“退休等於安全著陸”,不少涉貪腐的領導干部都有這樣的想法,“五十九歲現象”、“最后撈一筆”等現象就是這種想法的具體化。這一“鐵律”破產將會產生一種“責任終身”的從政責任導向,進而蕩除一些不良的官場習氣,形成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態。無論“老虎”、“蒼蠅”,隻要發現違紀線索和問題就徹查到底的做法表明,退休了仍是黨的人,不僅仍需按黨的紀律和規矩辦事,還要為在任時出現的問題負責。
偽規律2 “刑不上大夫”
案例:在當下的語境中,所謂“刑不上大夫”其實意指“刑不上‘常委’”。然而,隨著周永康的落馬,這個似乎最難撼動的“鐵律”也瞬間破產。細心的人發現,官方通報中,周永康這位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已經連“同志”都不是了。所謂溫故而知新,不妨再重讀一遍通報全文:“鑒於周永康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審查。”
點評:黨紀面前人人平等,黨內沒有特殊黨員。“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隻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周永康的落馬足以向世人証明,中國共產黨敢於直面問題、糾正錯誤,勇於從嚴治黨、捍衛黨紀,善於自我淨化、自我革新﹔足以証明中國共產黨“與腐敗水火不容”絕不是唱高調,共產黨人反腐敗是決心堅定、說話算話的。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周永康自己也表示:“對我問題的依紀依法處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決心。”
偽規律3 “自己人不查自己人”
案例:作為腐敗分子的天敵,紀委在群眾心中的公信力一直非常高,卻也一直飽受“紀委監督別人,誰來監督紀委”的質疑。其實,各級紀委的內部監督從未停止過,隻因對於內部人的查處沒像現在這樣高調通報等原因,才導致一些人產生“自己人不查自己人”的錯覺。然而,現實是最有力的回答:2014年5月,中央紀委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曹立新落馬﹔2014年7月,山西省紀委原副書記楊森林落馬﹔2015年4月,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察廳原廳長鐘世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點評:紀委不是天然的“保險箱”,紀檢干部也沒有天生免疫力,所以容易出現“燈下黑”的問題。打鐵還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監督面前沒有特殊群體,監督別人的人更要帶頭接受監督。中央紀委增設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就被專家解讀為破解“誰來監督監督者本身”這一難題的新嘗試。的確,防止干部出問題,僅靠個人的自覺性是不行的,僅靠外在的監督也是不夠的,必須實現自我淨化,強化自我監督,確保監督權始終在制度的籠子裡規范有序運行。如此一來,紀委的公信力會更高,紀檢監察干部的形象會更好,執紀監督問責也更有底氣。
偽規律4 “盛會不反腐”、“重要節點不反腐”
案例:所謂“盛會”,是指舉國同慶的重大會議,比如每年的兩會﹔所謂重要節點,是指節日或像“天津港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救援當口等重要時期。這時候公布官員落馬的信息似乎有些“鬧心”,因此一些自稱對中國政治頗有研究的“資深政經觀察家們”總結出了上述兩條規律。然而,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幕前9天,正部級的國家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何家成和已退休的副部級官員、江蘇省委原常委、秘書長趙少麟雙雙落馬﹔而徐才厚接受組織調查的時間是2014年全國兩會結束當天,其被開除黨籍則是在黨的生日前一天。
點評:腐敗分子違法亂紀之時可曾在乎過“盛會”、“節點”?不僅沒有,反而會在這些時候更加肆無忌憚,比如衡陽的賄選舞弊案,就是通過賄選的方式購買人大代表資格。到時候由這樣一群“人大代表”參政議政,那兩會豈不烏煙瘴氣?還有的領導干部,當地出了大事,自己卻在外地花天酒地,組織不知道人在哪裡,也聯系不上。節點上反腐會影響黨的形象?這種擔心也全無必要,有了病就得治,發現一個“膿包”就立刻上藥,挑個黃道吉日去醫院是自欺欺人,不是黨的做法。
偽規律5 官方媒體“露面”就安全
案例:“十八大以來,陳川平、聶春玉、萬慶良等高官落馬前一天還在參加各類活動,較之以往並不多見。”媒體的這種行文,既表明之前存在“官媒露面就安全”的偽規律,也宣告了這一規律的破產。的確如此,2014年8月28日,時任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長白雲主持了第二屆晉商大會組委會會議,1天后,中央紀委宣布白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組織調查。令計劃被宣布接受組織調查前,剛剛在《求是》雜志發了署名文章。有媒體統計,2014年落馬的21名高官,從在任上公開活動到接受調查的時間,平均間隔僅為3.6天。而萬慶良落馬當天下午,還准備到廣州大學考察藝術學校等項目。校方在其被宣布落馬1小時前,才接到考察取消的通知。
點評:這一“偽規律”之所以有人信,基於這樣一個邏輯:黨組織准備對某個干部進行立案審查,肯定不是一天兩天就能作出決定的,既然如此,還讓他出來“活動”干嗎?有的剛在媒體上大談反腐,回頭就落馬了,這不是在打自己的臉嗎?奇怪的是,這種經不起推敲的邏輯連貪官自己都信,不隔三差五地在當地媒體露個臉自己都覺得不踏實。這一規律的可信性實在經不起檢驗。(記者 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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