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公款吃喝問題
谷城一單位用26張連號發票
報銷進餐費3.9萬元
◆去年1月至10月,十堰市茅箭區經信局黨支部書記、局長張月梅,把從企業爭取的39.3675萬元私存於賬外,用於各項接待、慰問等支出。張月梅還於2013年4月至今,違規長期佔用茅箭區汽車零部件工業協會一輛號牌為鄂CAU220邁騰轎車。今年2月,區紀委、區監察局給予張月梅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去年,鐘祥市財政局給市統計局下達預算,當年可列支公務接待費為6.387萬元。但截至去年10月,市統計局公務接待費用列支已達26萬元,超標准列支19.613萬元。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李雄,對本單位公務接待開支管理不嚴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今年2月,鐘祥市紀委給予李雄黨內警告處分。
◆去年4月至8月,谷城縣城鄉建設局分別使用26張1000元、2000元連號發票,分三次報銷進餐費3.9萬元。今年2月,縣紀委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縣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陳建設黨內警告處分。
公款旅游問題
蘄春縣一單位頂風違紀組織63人公款旅游
◆2013年3月,武漢市蔡甸區老齡委辦公室主任汪國民(副處級)到深圳市參加全國老年法學培訓。培訓結束后,汪國民乘飛機到三亞市,並通知本單位聘用人員葉某從武漢市乘飛機到三亞市會合,兩人在三亞市停留3天,旅游費用共計8640元,分別於2013年4月、7月、10月在本單位財務報銷。2013年5月,汪國民在沒有履行領導干部出國(境)相關報批程序的情況下,利用年休假時間,同葉某一起參加湖北新航線國際旅行社舉辦為期6天的“銀齡之旅”線路考察活動,地點為馬來西亞、印尼兩國,旅游費用1.336萬元,於2013年7月在本單位財務報銷。去年11月,區紀委給予汪國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3年8月,蘄春縣質量技術監督局黨組書記、局長江遠明,主持召開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本系統干部職工外出旅游。2013年9月至10月期間,該局組織4批次共計63人分別去海南、四川、雲南三地旅游,旅游費用按每人3000元標准共計18.9萬元在該局財務報銷。今年2月,縣紀委給予江遠明黨內警告處分。
◆2013年10月26日至27日,楚天聲屏報·黃岡周刊社組織本社職工及縣(市、區)特約記者等21人到安徽“文博園”巨石山等地旅游,1.5萬元旅游費用從旅游公司的廣告費中抵扣。另外,楚天聲屏報·黃岡周刊社社長盧國勝在廣告經營中,將某公司廣告款抵扣4部蘋果手機,私自處置3部,並將其中1部手機佔為己有。今年2月,黃岡市直機關紀工委給予盧國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相關專題 |
· 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糾正“四風” · 地方要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