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1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鎮大溝灣村村主任劉漢忠,通過虛報546畝玉米地的方式套取國家糧食補貼款21375.9元,其中用於村集體支出11375.9元,付給鎮財經辦公室10000元。給予劉漢忠黨內警告處分,並將付給鎮財經辦的違紀款予以追繳。
2.鄂爾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廟鎮八一村黨支部副書記申提昌,利用掌握變壓器接電的職務之便,對該村牧民高某某吃拿卡要,並在辦理玉米保險理賠款過程中,截留部分投保戶理賠款據為己有。案發后,申提昌將截留的理賠款退還給了投保戶。給予申提昌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3.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人口轉移辦工作人員張升,自2014年1月至11月遲到早退共計13次、曠工3.5天。給予張升行政警告處分。
4.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城市管理執法局干部貢達來,與同學在某飯店吃飯並飲酒,回到單位簽到后約15點50分離開單位到某足療店睡覺直到17點13分離開。給予貢達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婦聯工作人員石梅、政協辦公室工作人員裴浩,石梅在辦理私事期間,給時任旗林業局司機裴浩打電話,要求接送自己及其母親,裴浩在未經領導批准的情況下,駕駛單位公車私自接送石梅及其母親。給予石梅、裴浩黨內警告處分。
6.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圖門與烏某、馮某3人合伙承包經營芒哈圖鹼湖。給予圖門黨內警告處分。
7.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圖克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郭平,作為征地項目負責人,在未取得征地手續的情況下,違規預征收圖克鎮葫蘆素村和圖呼勒岱嘎查集體土地5325.04畝,造成了不良后果。給予郭平行政警告處分。
8.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質量監督局副局長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大隊大隊長高志國,在鄂爾多斯市匯金達清潔溶劑油有限公司由特種設備E106換熱器爆炸擊穿瀝青罐引起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58.15萬元的事故中,存在失職行為。給予高志國行政警告處分。
9.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紅慶河鎮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劉愛榮,在辦理市長熱線信訪問題時,對群眾舉報的問題未進行認真調查核實,草率向市長熱線作出失實答復,造成不良影響。給予劉愛榮黨內警告處分。
10.鄂爾多斯市准格爾旗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李小英,在呼准鄂鐵路建設項目征收布爾陶亥蘇木土地時,未對兩戶村民李某和徐某土地附著物機井進行認真測量,導致兩戶村民多領取機井補償款。給予李小英行政警告處分。
11.鄂爾多斯市准格爾旗農牧業局工作人員王栓,在任沙圪堵果園主任時將沙圪堵果園部分土地及地窖賣給他人,並將所得款項共計28000元據為己有。給予王栓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12.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王愛召鎮社會事務辦主任李國棟,在某酒店為兒子舉辦12歲生日慶典,宴請人員約360人左右,未按規定申報。給予李國棟黨內警告處分。
13.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恩格貝鎮動物防疫站站長李瑞,駕駛單位公務用車接送妻子和兒子。給予李瑞黨內警告處分。
14.鄂爾多斯市東勝區衛生局工作人員郭蘭民,上班期間在酒店開房以打扑克形式參與賭博,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給予郭蘭民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15.2014年鄂爾多斯市康巴什新區經五南路污水管施工過程中發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85.2萬元。根據調查結果,對康巴什新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分別給予總經理張勇通報批評並作出書面檢查處分、副總經理李瑞行政警告處分。
16.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林業局副局長、森林公安分局局長白鳳忠、東勝區森林草原防火辦主任王韜、銅川鎮武裝部長折志剛、銅川鎮農牧林水辦主任商永強,在2014年4月4日、5日,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銅川鎮發生兩起森林火災時沒有及時上報市防火辦。給予白鳳忠、王韜、折志剛、商永強行政記過處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沈陽市法庫縣五台子鎮水利站站長張洪森,違規操辦升學宴,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2.撫順市望花區創業園區河東社區書記竇麗杰,違規操辦婚宴,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3.丹東市振安區第十二中學校長潘利元,違規發放福利,給予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
4.鐵嶺開原市柴河林業派出所所長杜玉財,工作日午間飲酒,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遼寧省紀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長春市二道區吉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蔡伯玲,違規發放加班費、無依據發放獎勵費,二道區紀委給予蔡伯玲黨內警告處分。
2.吉林市昌邑區文廟街道延慶社區黨支部書記滿秀英違規操辦女兒升學宴,昌邑區紀委給予滿秀英黨內警告處分。
3.白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書記、局長鄧杰,任白山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時違規發放福利,並將支出金額在賬目上違規核銷,白山市紀委給予鄧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大慶市杜蒙縣農村公路管理站副站長張齊峰,大辦喜慶事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鶴崗市綏濱縣司法局副局長朱艾琳,公車私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哈爾濱市香坊區建筑街道辦事處主任於文吉,違規發放福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雙鴨山市寶山區育龍小學校長龍啟賢,私設“小金庫”,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黑龍江省紀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東方國際集團召開迎春茶話會,以獎品形式發放5.8萬元消費卡和9.42萬元電子產品。東方國際集團總裁、黨委副書記唐小杰負有領導責任。市紀委決定給予唐小杰黨內警告處分。
2.交運集團違規購買、發放49.8萬元交通卡、消費卡。交運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陳辰康負有領導責任。市紀委決定給予陳辰康黨內警告處分。
3.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時任副校長俞光虹以召開基建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為名,帶領本校11人赴河南公款旅游,花費57310元。市紀委決定給予俞光虹黨內警告處分,並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4.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市對外貿易有限公司財務部,邀請浦東新區稅務局第三十五稅務所副所長王珍及家人赴浙江莫干山公款旅游,花費12260.9元。王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退賠相關費用﹔東方國際集團上海市對外貿易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庄熙頤、財務人員朱嫻受到行政記過處分。(上海市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淮安市淮安區督查辦督查二科科長潘保衛、目標管理科科長王國亮分別違規收受禮金、購物卡22500元和24500元,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連雲港市東海縣石榴鎮民政辦主任孫兵建大操大辦其子10歲生日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沒收違紀所得3100元。
3.連雲港市園林建設工程公司經理助理楊善成工作日午間飲酒后打架鬧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連雲港市東海縣牛山街道計生站站長劉奎大操大辦其子婚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沒收違紀所得11100元。
5.揚州市邗江區金融辦主任鄭慶武違規濫發獎金、贈送禮金,並用公款購買和發放商業預付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揚州市邗江區雙橋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楊福琪違規收受購物卡等財物17500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揚州市江都區原環保局副局長孫光喜違規收受服務對象禮金16000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降級處分。(江蘇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理賠中心違規購買發放購物卡問題。經查,該理賠中心主任關濤安排工作人員栗瑞雪用公款到超市購買購物卡20000元,發放給理賠中心員工,並以職工福利費名義報銷。亳州市分公司紀委、監察部決定,給予關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栗瑞雪記過處分﹔違紀款予以追繳﹔對理賠中心的違紀行為全市系統通報。
2.安徽省能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總經理龔旭東私設“小金庫”、公款旅游等問題。經查,龔旭東借公司組織開展培訓之機,指使下屬多開發票套取現金30000元,存入公司“小金庫”,用於支付其他費用。龔旭東指使下屬購買定價為423600元的新款奧迪A6L轎車,超出集團公司同意的購車標准43700元,並以車輛裝潢費名義將超出標准的費用報銷。龔旭東借參加研修班之機,違規前往西寧、西安、嘉峪關等地景點游玩,並報銷與培訓無關的費用5871.1元。安徽省能源集團公司黨委決定,給予龔旭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費用予以追繳。
3.泗縣農機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盧書華利用檢查工作之機違規接受吃請並收受禮品等問題。經查,2014年10月14日上午,盧書華率工作人員到基層檢查指導土壤深鬆工作,違規接受吃請和收受禮品,並發生1人酒后駕車死亡。泗縣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對此負有領導責任的盧書華撤銷縣農機局黨組成員和副局長職務處分,並責令退還就餐費及禮品。
4.太和縣原質監局執法人員違規接受被調查對象宴請、禮品等問題。經查,太和縣原質監局執法人員王穎軍、魏慶奎在查辦案件期間,違規接受被調查對象鮑某某的宴請﹔原質監局干部周鵬彬違規接受該單位被調查對象鮑某某送的香煙、茶葉和宴請。太和縣紀委決定,分別給予王穎軍、周鵬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魏慶奎黨內警告處分。
5.蕪湖市農委副主任薛真理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吃請、公車私用等問題。經查,薛真理違規安排市農委駕駛員駕駛公車,與他人一道前往某垂釣中心,違規接受服務對象安排的釣魚、吃請活動。蕪湖市紀委決定,給予薛真理黨內警告處分﹔相關費用予以追繳。
6.滁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教導員周步叢公車私用問題。經查,周步叢利用職務便利,經常將單位警車開回居住地,公車私用,被安徽衛視公共頻道曝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滁州市公安局黨委決定,給予周步叢黨內警告處分。
7.寧國市國稅局原副局長胡本樂、原紀檢組長張江紅參與賭博問題。經查,胡本樂、張江紅等4人飯后用扑克牌進行賭博。公安機關對此依法予以查處,當場查獲賭資12600元。寧國市紀委決定,分別給予胡本樂、張江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宣城市國稅局決定,分別給予胡本樂、張江紅行政記過處分,免去胡本樂寧國市國稅局副局長職務﹔宣城市國稅局黨組決定,免去胡本樂寧國市國稅局黨組成員職務,免去張江紅寧國市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職務。(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泉州市豐澤區城東街道泉鐵社區黨支部書記兼主任吳年蘭,為其女兒大辦婚宴,收取非親對象禮金15760元。吳年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責令退回違規收受的禮金。
2.古田縣飲食服務公司經理吳厚模,在赴長沙參加廚師節活動期間,帶隊到張家界、鳳凰古城等景點公款旅游,同時發現其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發放福利等其他違紀行為。吳厚模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3.鬆溪縣公安局渭田森林派出所副所長許國輝,在2014年5月6日至5月19日休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至12月10日未回單位上班,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許國輝受到撤職處分。(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1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江西省九江市武寧縣人大副主任謝風林,違規新建樓堂館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江西省新余市森林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長黃永福,違規為女兒操辦升學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江西省宜春市靖安縣水口林業工作站站長熊立平,工作時間打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江西省宜春市上高縣南港鎮副書記簡劍峰,公款大吃大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江西省上饒市德興市建設局黨組副書記張正坤,違規收受節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
6.江西省上饒市余干縣第二人民醫院院長李有春,違規為兒子操辦婚宴,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7.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環保局副局長謝樹林,私設“小金庫”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江西省吉安市吉水縣周嶺林場防火辦主任施崇祿,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江西省吉安市泰和縣水槎鄉人民政府常務副鄉長鄧名華,違反工作紀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江西省撫州市崇仁縣孫坊鎮黨委副書記余興旺,工作時間賭博,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1.江西省景德鎮市昌江區衛生局工作人員汪琴,違反工作紀律,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江西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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