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裸官?
所謂“裸官”,是指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移居國(境)外”,是指獲得外國國籍,或者獲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清理哪些崗位?
●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法院、檢察院領導成員崗位,上列機關的工作部門或者機關內設機構負責人崗位﹔
●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正職領導人員、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崗位,及其掌握重大商業機密或其他重大機密的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層領導人員崗位﹔
●涉及軍事、外交、公安、國家安全、國防科技工業、機要、組織人事等部門中的重要崗位﹔
●掌握國家安全事項,以及發展和改革、財政、金融監管等重大經濟或科技安全事項等方面的工作崗位﹔
●其他不適合由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的崗位。
據《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崗位管理辦法》
各省如何排查?
摸底調查
包括科級及以下的國家工作人員,填寫《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統計報告表》
個別談話
摸底調查中發現的“裸官”,由組織人事部門逐一分別談話,是接受調崗,還是其配偶或子女自願放棄外國國籍或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注銷報備
配偶(或子女)自願放棄外國國籍、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或長期居留許可的“裸官”,填寫《自願放棄外國國籍、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或長期居留許可承諾表》。組織人事等部門督促其辦理注銷手續。
調整崗位
配偶、子女未放棄外國國籍、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或長期居留許可的“裸官”,調整出“裸官”任職崗位“負面清單”中的五類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