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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通報 久久為功(深閱讀·持之以恆落實八項規定)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4月份通報700余件違反八項規定典型案件

記者 馬 龍 呂毅品 江 琳

2014年04月29日07:1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在通報內容上,有的省份對案件細節通報較為詳細,有的相對簡略

“曝光台”通報的典型案件中,多數詳細公布了涉及人員的職務、案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等具體細節,以及涉事人員所受的處分等。

河南省在4月21日通報的11起典型案件中,對相關案件的細節公布得較為詳細。比如,對駐馬店驛城區農信聯社用公款購買接待用酒問題的通報這樣寫道:“2012年驛城區農信聯社用公款支付酒類費用111.6萬元(其中2012年購酒款60.37萬元,支付欠款51.23萬元),2013年1月至8月,累計用公款購酒共13.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一些地方在部分案件的通報上,信息公布得較為簡單。如山西省在4月21日通報的多起典型案件中寫道:“牛銳錦,男,山西省大同市物價局副局長,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4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琴,女,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區高山鎮經貿委副主任,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4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通報中“違反工作紀律”的表述比較模糊,沒有涉及違反八項規定的具體信息。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教授表示,從各省通報的情況來看,有些屬於一般的違法違紀,因而通告的信息比較充分﹔有些可能涉及違法犯罪的問題,需要檢察機關進一步偵查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紀檢監察機關通報的時候可能會簡略一些。但是,對於一般的違紀違法案件,不可淡化處理,還是應當詳細披露,將通報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通報得更詳細一些,對地方、部門和相關干部才能起到更大的教育警示作用。”汪玉凱認為,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不僅要公開通報曝光,使不正之風晾晒在陽光之下,而且還要做到披露充分,避免通報本身走入形式主義,變得不痛不痒。隻有這樣,才能在全社會培育清正廉潔的價值理念,形成清風正氣廣為弘揚的群眾基礎和社會氛圍。

專家建議嚴格通報方式與內容,加強媒體和“曝光台”互動

事實上,基層干部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也十分關注,宜昌市遠安縣荷花鎮黨委書記王曉艷告訴記者,她每周都會點擊網站的“曝光台”欄目,對其中一些涉及基層干部、部門的典型案件還會進行認真分析。通過這些案件,她對違反八項規定的具體行為更加清楚,以此畫好“紅線”,提醒身邊的干部嚴格遵守。

“中央八項規定頒布以來,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職、鐵面執紀,經過一年多時間的努力,黨風政風出現了可喜變化,特別是在糾正‘四風’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汪玉凱認為,不良作風長期積累,不僅平時要力抓、持續不懈地抓,在“五一”這樣的重要節點,也要進一步正風肅紀。隻有這樣,才能真正震懾違反八項規定的相關人員,鼓舞群眾與“四風”問題做斗爭的信心,同時彰顯中央決心,形成中央與人民在反“四風”問題上的共識和契合。此外,這也是對公眾的一次教育。

形成好的風氣,需要全黨全社會共同努力。汪玉凱表示,從目前的情況看,一些地方、部門仍然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有的應付、觀望思想重,有的將違規行為轉入地下、趨於隱蔽化。對此,要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利用好“曝光台”這種公開通報制度,對各地通報的方式、內容進行細化和規定,使這種制度更持久、有力。

喬新生認為,通報制度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及時通報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腐敗案件,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對各級黨政干部產生警示作用,防微杜漸,防止黨政干部頂風作案﹔統一公布有關案件的查處情況,體現執政黨執行八項規定、反“四風”的嚴肅性。

喬新生建議,今后可以更加突出“曝光台”的社會教育、警示功能,請新聞媒體如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等以“曝光台”信息為線索,深入採寫報道,這樣既可以擴大輿論宣傳的范圍,同時又可以振奮民心,鼓勵更多的群眾參與到反“四風”的工作中來。

汪玉凱建議,作風建設重在落實,貴在堅持,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發揚“釘釘子精神”,常抓不懈,久久為功,隻要堅持下去,干部作風一定會有好轉,“四風”問題一定會滌蕩一空。

(陳硯卉參與採寫)

《 人民日報 》( 2014年04月29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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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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