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3年11月中旬,利川市煙辦分三批組織市煙辦工作人員、部分鄉鎮分管煙葉生產的領導及市煙草公司部分職工共計32人,按照5400元/人的標准,赴四川等地公款旅游,共計花費11.88萬元。利川市紀委給予市煙辦主任肖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市煙辦副主任楊興發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市煙葉分公司副經理吳衛國黨內警告處分,旅游費用全部由參與人員自行承擔。
2.2012年3月,神農架林區商務局原局長韓林以神農架林區貿促會的名義,未經審批購置一輛超標公務用車。神農架林區紀委給予韓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違規配備的車輛。
3.荊門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治安大隊民警徐崗,於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違反工作紀律,一年內累計曠工15天,荊門市公安局掇刀分局給予徐崗行政記過處分。
4.2013年3月,咸寧市通城縣大坪鄉計生辦副主任黎勇與北港鎮計生辦主任吳華斌、計生辦副主任吳文豪、計生辦黨支部書記胡志球、計生專干張干上班時間在北港鎮計生辦三樓張干的住房內,用扑克牌進行賭博。通城縣紀委給予吳文豪、張干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吳華斌、黎勇、胡志球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2014年3月7日17時,襄陽市南漳縣涌泉中學校長庹正虎、副校長劉海、縣教育局勤工儉學辦公室干部李先銳、縣衛生監督局干部曹貴成在該縣九集鎮一農家飯庄“帶彩”打牌。南漳縣紀委給予庹正虎、李先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劉海、曹貴成黨內警告處分。
6.2013年底,十堰市房縣移民局局長樊恭應用公款購買超市購物卡43500元用於發放干部職工福利,給每人發放香油20斤、12年白雲邊酒一件,共計77100元。房縣紀委給予樊恭應黨內警告處分,並責成縣移民局將違規發放的購物卡和物品折算成現金交回單位財務。(湖北省紀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湘潭市湘潭縣分水鄉計生辦工作人員丁虎利用職務便利,違反財經紀律,2012年以來擅自收取分水鄉虎形、豪頭、石橋、分水等村社會撫養費2.6萬元未入賬,2013年8月至今無正當理由未上班。分水鄉黨委對丁虎作出辭退處理。
2.湘鄉市中沙鎮國土所所長顏陽林貪污28000元,挪用資金155100元﹔違規給國土所工作人員發放補助66000元。湘鄉市紀委給予顏陽林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3.湘鄉市棋梓鎮小羅村黨支部書記曾伏清為其子操辦婚宴,婚宴當天共計辦兩輪酒席,合計83桌。棋梓鎮黨委給予曾伏清黨內警告處分,並將違規收受的紅包禮金上交鎮紀委。
4.韶山市永義鄉韶南村村支委原委員、村委會原主任周強換屆賄選,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4萬元,侵佔村集體財產21239.8元,非法牟利63300元。永義鄉黨委給予周強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5.湘潭市岳塘區霞城鄉聯合村村委會委員高矚在落實危房改造政策過程中,沒有通過集體鑒定、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等工作流程,存在資格審查不嚴、監督檢查不力等問題,造成危房改造專項資金大量流失。岳塘區紀委給予高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周智業在擔任湘潭市雨湖區先鋒鄉桐梓村村委會主任、村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130余萬元。雨湖區紀委給予周智業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湖南省紀委)
廣東省
廣東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街道執法隊楊新文、莫南、陳漢春、朱經林、鄭錦香、李佳才等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和嚴禁工作日午餐飲酒的規定,楊新文、莫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陳漢春、朱經林、鄭錦香、李佳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江門市恩平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司機潘乃恆,違規使用公務用車辦理私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茂名市化州市地稅局納稅服務股股長李志鋒,違規使用公車造成車輛被盜,受到行政記過處分並賠償經濟損失。
4.湛江市坡頭區龍頭鎮上圩村黨支部書記趙亞英,大操大辦兒子婚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廣東省紀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桂林市灌陽縣黃關鎮黨委書記莫家斌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經查,2012年9月,莫家斌未經審批,同意鎮裡購買一台價格為17.88萬元東風悅達起亞越野車。2013年7月,灌陽縣紀委對此問題進行查處,對莫家斌誡勉談話,責成黃關鎮將違規購買的車輛進行拍賣處理。2013年9月18日,莫家斌召集黨政班子會議決定,由黃關鎮政府以每年2萬元、租期11年出資22萬元反租該車,作為鎮黨委、鎮政府公務用車。經研究,灌陽縣委常委會決定,給予莫家斌撤銷灌陽縣第十四屆委員會委員、黃關鎮黨委書記職務。
2.防城港市財政局違規發放購物卡給干部職工購買運動服問題。2013年6月,防城港市財政局召開局黨組會議,決定以工會名義舉辦職工運動會,並按每人3000元標准用公款為干部職工購買運動服等物品。局辦公室主任周曦惠,在未經請示領導批准的情況下將為干部購買運動服變更為發給本單位在編干部職工每人3000元購物卡,聘用人員每人1000元購物卡,共計289000元。該局紀檢組長池權鋒作為該局分管工會的領導,沒有正確履行職責和嚴格把關,導致了該局違規發放購物卡給干部職工購買運動服問題的發生。經防城港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並報防城港市委常委會批准,給予池權鋒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周曦惠黨內警告處分﹔對發給干部職工的購物卡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3.防城港市東興市財政局副局長黃一蹇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經查,2013年12月27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李守望(原東興市江平工業園區大同石材廠負責人)和同鄉李鑾斌(現東興市江平工業園區大同石材廠負責人)因申請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希望得到東興市財政局副局長黃一蹇的幫助而邀請黃到KTV包廂唱歌娛樂。2014年1月16日,黃一蹇的該行為被網民陸續在網絡論壇等曝光,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經東興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黃一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賀州市富川縣富陽鎮國土所所長廖杰公車私用問題。經查,2014年4月16日下班時,未經批准,賀州市富川縣富陽鎮國土所所長廖杰將國土資源局配發給富陽鎮國土所執法監察使用的五菱鴻途面包車(桂JGT008)開回其住所停放,2014年4月17日8時開回富陽鎮國土所上班。富川縣國土資源局給予廖杰行政記過處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2013年9月,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吳福榮同副局長李景波、潘少雲等人商議決定,按照每人600元的標准向該局及下屬的市漁政總站和三個分站共62名干部職工發放加班補助,總計37200元,從單位財政賬戶中支出。2013年10月,萬寧市紀委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局黨組書記、局長吳福榮黨內警告處分。目前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已經全部退回。
2.昌江縣中西醫結合醫院違規公款購買月餅問題。2013年8月30日,昌江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中西醫結合醫院院長林熾明主持召開院黨政聯席會議,決定在中秋節期間購買月餅發放給全院在職職工,所需費用在單位的業務收入經費中列支。9月16日,院辦公室工作人員將購買的1726盒月餅發放給全院在職職工和實習生,共花費56946元。2013年11月,昌江縣紀委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縣中西醫結合醫院黨委書記文國華黨內警告處分﹔省紀委對林熾明的違紀問題進行立案檢查。
3.海口市國土局工作人員黃運龍等工作拖沓問題。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海口市國土局工作人員黃運龍、吳艷紅、杜海存、張燕嬈在為服務對象辦理土地權証過程中,責任心不強、工作拖沓,導致辦証過程一再拖延,辦証時間超過規定期限。海口市國土局對黃運龍予以辭退,對吳艷紅、杜海存、張燕嬈作出調離工作崗位處理,並對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
4.陵水縣隆廣中心小學違規組織教職工公款旅游問題。2013年6月,隆廣中心小學以學習考察名義,通過旅行社組織該校8名教職工前往五指山、三亞旅游觀光,期間沒有安排任何學習考察活動。全程共花費20629元,從隆廣中心小學培訓經費中支出。2014年4月,陵水縣紀委、監察局分別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陵水思源實驗學校(隆廣中心小學由思源實驗學校托管)校長陳聶圖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縣教科局給予隆廣中心小學執行校長杜建軍行政警告處分,延長預備黨員預備期一年,並對其他參與公款旅游人員進行誡勉談話,旅游費用由個人支付。
5.東方市三家鎮紅草村委會違規組織村干部公款旅游問題。2011年3月,東方市三家鎮紅草村委會組織村干部19人以考察名義在旅行社安排下前往華東五市旅游﹔2012年10月,該村委會再次組織村干部16人以同樣名義通過旅行社安排前往香港、澳門旅游,兩次費用共計140180元。2013年1月,該筆費用以“赴華東、港澳考察經費”名義在鎮村財委托代理服務站報銷。2014年2月,東方市紀委分別給予村黨支部書記趙永奇、村委會主任張明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旅游費用由個人支付。
6.海口市龍華區新坡鎮文山村村干部索要好處費問題。2010年8月,海口市新坡鎮文山村村委會干部周克澤、周道江、周朝道、周慶友、周克偉、周道山、周志雄、吳清燕8人在出租集體土地過程中,以在土地租賃合同書上簽字為由,向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索要好處費,每人分得5萬元。2013年11月,海口市龍華區紀委分別給予以上8人開除黨籍處分。(海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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