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四川省通報3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四川省成都市郫縣文化局執法大隊工勤人員姚天福值班期間駕駛公務用車辦理私事,姚天福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廣興鎮政府將辦公經費轉入該鎮甲魚養殖合作社,以甲魚養殖合作社的名義違規、超標准購買公務車,作為鎮政府的公務用車使用,鎮黨委書記曾華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時任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現任縣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劉文東受到行政撤職處分。
3.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人社局法規信訪科(行政審批科)科長陳教潔上班時間邀約縣國土局聘用人員黃曉妮、龔琳等人打麻將。陳教潔受到行政降級處分,黃曉妮、龔琳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四川省自貢市自流井區農團鄉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鄉長張剛榮,在操辦次子婚禮過程中違規宴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張剛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打私辦主任張富平違反工作紀律,工作時間打麻將,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6.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執法大隊副隊長方麗明違反工作紀律,工作時間打麻將,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7.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執法大隊工作人員陳朝全違反工作紀律,工作時間打麻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唐超違反工作紀律,工作時間打麻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四川省瀘州市合江縣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何運濤在2008年春節至2013年春節期間,違規收受合江縣一企業主現金累計6000元,何運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0.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南華鎮蘇壩村黨支部書記劉忠明為其子婚禮大操大辦,造成了較為惡劣影響,中江縣紀委責成南華鎮黨委對劉忠明實施誡勉談話並通報批評,本人作出書面檢查。
11.四川省江油市公安局民警方劍違反工作紀律,值班巡邏期間擅自脫崗,江油市公安局給予方劍行政記過處分。
12.四川省廣元市蒼溪縣喚馬鎮小學校長周安波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其父親操辦壽宴,宴請管理對象並收受禮金,其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周安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成縣教科局免去其校長職務。
13.四川省廣元市利州區袁家壩小學校長陳仕文違規舉辦喬遷喜宴,受到行政警告處分,被免去校長職務。
14.四川省內江市隆昌縣漁箭小學行政人員接受他人邀請外出旅游,費用由邀請方支付。漁箭小學校長楊顯軍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5.四川省內江市隆昌縣石碾中心校行政人員接受他人邀請外出旅游,費用由邀請方支付。石碾中心校校長范嗣勇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16.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土主鎮初級中學於2013年教師節和中秋、國慶節期間,違規使用工會費、福利費和退休人員活動費發放超市購物卡給全體教職工。區紀委給予該校校長陳勇黨內警告處分。
17.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蔡金鎮黨委委員、副鎮長賴秀紅在參加四川省投資促進工作電視電話會時,違反會場紀律,做與會議無關的事,玩手機。賴秀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在全區通報批評。
18.四川省樂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民警劉建警車私用,市公安局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責令其個人承擔使用車輛的全部費用,並在全市公安系統進行通報。
19.四川省南充市儀隴縣義門鄉、合作鄉利用干部調動搞迎送,工作日中午違規飲酒,義門鄉黨委書記唐東海、鄉長李仁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義門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莫尚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合作鄉黨委書記何躍春、鄉長李美榮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合作鄉副鄉長徐繼明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合作鄉紀委副書記、社會事業中心主任易學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
20.四川省達州市開江縣長嶺鎮中山坪村文書饒邦文違法佔地建房、違規操辦喬遷酒宴,饒邦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1.四川省巴中市平昌縣五木鄉千丘村村主任張平德在家中為其父舉辦生日宴席,邀請管理對象參加,張平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2.四川省巴中市南江縣沙河鎮環保辦主任舒輝全不及時維修鎮污水處理設備,致使污染下游河道和巴城飲用水源,舒輝全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3.四川省阿壩州小金縣公安局達維派出所所長楊雙違反工作紀律,在維穩工作期間擅自離開達維派出所轄區,貽誤專項行動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楊雙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被免職。
24.四川省阿壩州茂縣中醫院黨支部書記、院長坤世杰,院長助理、辦公室主任易偉違規使用公車,坤世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易偉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25.四川省甘孜州得榮縣維穩值班期間,工作人員不按時交接班,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和值班制度規定。縣委辦公室主任溫美華、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梁世榮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26.四川省涼山州會東縣公路運輸管理所運政執法隊協助執法人員高彪等6人,上班時間在休閑會所與他人喝茶打牌。縣紀委決定對縣運管所全縣通報批評,取消領導班子及成員全年評先評優資格﹔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縣運管所運政執法隊隊長王雄,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監察局決定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縣運管所分管運政執法的副所長浦賢順,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27.四川省涼山州越西縣貢目鄉武裝部長兼副鄉長曲木拉古以喬遷新居為由,大操大辦。曲木拉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8.四川省涼山州甘洛縣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吉克以布等人在下鄉檢查工作過程中,接受某村委會主任的宴請。吉克以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9.四川省公安廳情報信息總隊接受有業務合作關系的公司宴請安排,總隊長張平蜀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0.四川省地礦局四O五地質隊隊長助理、隊辦公室主任劉平繼子結婚,劉平同志默許其妻子向自己的下屬和管轄對象發送請帖,舉辦婚宴50桌,大操大辦,收受了部分自己管理的對象和下屬人員所送的禮金。劉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四川省紀委)
雲南省:
雲南省通報1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1、黃倫邦,男,雲南省保山市龍陵縣文體廣電旅游和外事局,廣播電視轉播台台長,公車私用,2014年3月給予警告處分。
2、劉渝陵,男,雲南省紅河州開遠市中醫院,黨總支書記院長,違規收受節禮,2014年3月給予警告處分。
3、殷小伍,男,雲南省紅河州瀘西縣白水鎮初級中學二級教師,違規舉辦婚喪喜慶事宜,2014年3月給予警告處分。
4、楊壯國,男,雲南省紅河州個舊市卡房鎮人大主席,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3月給予警告處分。
5、侯崇林,男,雲南省文山州麻栗坡縣糧食局副主任科員,違規操辦宴席,2014年3月給予警告處分。
6、李心華,男,雲南省普洱市江城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公款旅游(國內),2014年3月給予警告處分。
7、張新才,男,雲南省普洱市江城縣國土資源局黨總支書記,公款旅游(國內),2014年3月給予警告處分。
8、席海雄,男,雲南省大理州巍山縣委副書記,違規辦理客事,2014年3月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9、李春茂,男,雲南省大理州國資公司董事長,公款購買購物卡,2014年4月給予警告處分。
10、張 宏,男,雲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紀檢組副組長,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3月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11、陳 平,男,雲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法警隊政委,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3月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12、楊玉中,男,雲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執行工作局副局長,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3月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13、李忠崑,男,雲南省大理州大理市法院司法警察大隊主任科員,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3月給予記過處分。
14、李如柏,男,雲南省大理州祥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隊長,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3月給予警告處分。
15、朱永聰,男,雲南省大理州祥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駕駛員,違反工作紀律,2014年3月給予警告處分。
16、陳佰鈞,男,雲南省大理州永平縣財政局駕駛員,違規辦理客事,2014年3月給予記過處分。
17、李東雲,男,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青崗嶺鄉副鄉長,違規使用公車,2014年3月給予記大過處分。(雲南省紀委)
西藏:
西藏山南地區桑日縣紀委通報2起違紀違規典型案件
中央“八項規定”和西藏自治區黨委“約法十章”、“九項要求”及山南地委“十項規則”實施以來,山南地區桑日縣紀委監察局加大執紀問責力度,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專項檢查,促進了機關和干部作風的明顯好轉。近日,桑日縣紀委監察局對兩起頂風違紀行為進行了嚴肅處理和指名道姓通報。
1.桑日縣曲龍寺管委會副主任邊巴頓珠、工人布瓊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4年2月19日,山南地區作風建設專項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曲龍寺管委會副主任邊巴頓珠、工人布瓊以送曲龍寺僧人到地區藏醫院看病為由,駕駛公車(藏C97019)到山南地區俏夫人美容美發廳理發,並將公車停靠在山南地區俏夫人美容美發廳樓下,構成公車私用和違規停放公車。經桑日縣紀委研究決定,對邊巴頓珠、布瓊兩人的違紀行為在全縣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邊巴頓珠、布瓊兩人向縣紀委作書面檢討。
2.桑日縣增期鄉黨委政法委員、副鄉長嘎瑪鄧平違反工作紀律和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問題。2014年2月19日,增期鄉黨委政法委員、副鄉長兼達古村黨支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隊長嘎瑪鄧平從下午2點開始到晚上10點30分左右,相繼在增期鄉附近茶館、增期鄉派出所和達古村委會喝酒。上班時間喝酒是“機關病”的突出表現,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造成了不良影響。另外,嘎瑪鄧平不僅自己喝酒,還強勸因身體狀況不能喝酒的駐村隊員巴桑次仁喝酒,從而引發口角,動手打人,造成巴桑次仁頭部受傷,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桑日縣紀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四十八條,給予嘎瑪鄧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扣發三個月的駐村補貼,並責令嘎瑪鄧平支付巴桑次仁醫療費745.8元。(西藏自治區紀委)
![]() | ![]() |
相關專題 |
· 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糾正“四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