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悔人:趙雷武
原任職務:海南省三亞市海棠灣鎮委副書記(副處級)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2年11月19日,白沙縣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趙雷武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宣判后,趙雷武不服提起上訴。2013年9月17日,海南省第二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白沙縣法院一審對趙雷武的判決。
犯罪事實:2009年至2011年間,趙雷武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三亞海棠灣項目征地拆遷補償過程中謀取利益,先后6次收受他人賄賂315.8萬元。
花錢大方之后
【懺悔】我出生在雲南省富源縣一個偏僻農村。1992年9月,我考入曲靖師范學校,畢業后被分配到一所縣中學當了教師。2000年,我通過自學考試拿到了雲南大學的畢業証。后來,我又用4年時間拿到了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歷。
2004年7月,我作為人才被引進海南省三亞市,當了一名紀檢干部,這著實令同學、朋友、親戚們刮目相看。
我記得當時我的月工資不足3500元,可我沒有忘記為自己付出的父母。每月的工資,我除了留下生活費外,其余均補貼家用。
由於業務能力較強,又肯干,在三亞工作剛滿一年,我就被任命為三亞市紀委黨風室副主任。2008年8月,年僅33歲的我被任命為海棠灣鎮委副書記(副處級)等職。
自從我當上海棠灣鎮委副書記,手中有了實權后,一些征地拆遷的公司老板、個體種植養殖戶便把貪婪的目光盯向了我。
坦率地講,我任鎮委副書記的頭一年,還沒有人敢給我送錢,因為我是三亞市紀委下派的干部,加之自己在鎮上分管工青婦及思想政治工作,大會小會講廉政講理想信念,那些想送錢的人不敢輕易下手。
然而,時間一長,當看到其他分管征地拆遷補償工作的人經常出入大酒店,花錢大方之后,我的心理也漸漸失衡了,隨之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畸變,自清自制的心理防線很快失守了。
【筆者旁白】“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這樣的至理名言告訴人們,人原本都是好人,但隨著環境的變化、權力的獲得、地位的攀升,尤其是在制度機制約束不力的條件下,如果修身養性功夫不過硬,人很容易被權力所腐蝕、被利益所迷惑。對此,任何身在其位的人都絕不可以掉以輕心,否則必將像趙雷武一樣,自毀前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