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皮袋的土特產
2001年初,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房產中心注冊成立了聚天房地產公司,半年后,伊力經貿公司投入980萬元現金,佔聚天房地產公司49%的股份。后來,房地產中心與伊力經貿公司在經營上發生分歧,從2003年開始,伊力經貿公司要求清算聚天房地產公司財務賬目,准備退出聚天房地產公司的投資。
這事一直拖到2006年下半年,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用幸福路公務員小區會所置換伊力經貿公司在聚天房地產公司49%的股份,伊力經貿公司為了盡快了結此事,也就同意了這個解決問題的方案。
2008年,俞貞貴調到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任黨組書記,根據自治區審計廳提供的關於孟傳杰離任審計報告中,要求機關事務管理局對聚天房地產公司和伊力經貿公司房產置換進行評估清算,2009年年初,俞貞貴就要求對置換一事重新進行清算,以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名義給伊力經貿公司的高偉下發了重新清算評估的通知,具體由陳波負責。
原來簽訂的置換協議變成了一紙空文,高偉有些著急,時間拖得太長了,影響到公司的業務開展,他也擔心自己吃虧。高偉想著給新來的書記套近乎,讓他盡快進行清算。
2010年7月的一天,高偉給俞貞貴打電話說:“俞書記,你在哪裡?我有事想找你。”俞貞貴回答:“我在辦公室,有事就來吧。”
高偉開著車來到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樓,提著100萬元現金進了俞貞貴的辦公室,把一個蛇皮袋子放到牆角說:“俞書記,給你帶了點土特產,表達我一點心意。”
俞貞貴把高偉讓在沙發上坐下:“高總,你有什麼事,就說吧?”高偉回答:“這次清算評估,我希望能快點,公司實在拖不起了,也希望能夠公平公正地對待我們。”俞貞貴說:“你放心,這次重新清算,按政策算賬,我的原則是,既不能讓國有資產流失,也不會侵害你們公司的利益。”
談完事,高偉就走了。俞貞貴也沒在意那個蛇皮袋子,星期一上班,俞貞貴覺得蛇皮袋子放在辦公室不太雅觀,就提到裡間的休息室。過了幾天,俞貞貴沒啥事了,進休息室打開蛇皮袋子,一看有些驚奇,裡面裝的不是土特產,全是人民幣,數了數,100萬元。俞貞貴反鎖上辦公室的門,把錢放進休息室的保密櫃裡。
吃了人家的嘴軟,拿了人家的手短。俞貞貴召集伊力經貿公司和房地產中心的相關人員開會,要求清算人員做到尊重歷史,尊重事實,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地進行清算。俞貞貴的態度,正是高偉所期盼的。隨后在管理局黨組會議上,俞貞貴也是這個態度。
俞貞貴還多次指示房地產中心負責人,要求他們抓緊清算評估工作,把賬算清楚,不要讓高偉的公司吃虧,也不要讓他們佔公家的便宜。但是清算工作很復雜,俞貞貴案發后,清算仍然沒有徹底結束。
幫著炒股的奧妙
金沙房地產公司總經理辛寶忠,與機關事務管理局房地產中心一直有合作關系。
2008年8月的一天,俞貞貴和辛寶忠一起到南山游玩,倆人談到炒股。俞貞貴向辛寶忠推薦一支股票,辛寶忠說自己從來沒炒過股,要不我拿錢,你幫我炒,虧了算我的,賺了算你的。很明顯,辛寶忠是有意討好俞貞貴,想和他拉近關系。
從南山回來幾天后,兩人見面,辛寶忠從衣服口袋裡掏出一個紙包,遞到俞貞貴的手裡說,這是炒股的錢,你看著選個好股吧。俞貞貴回家打開一看,裡面裝有2萬美金。不久,俞貞貴將2萬美金換成13萬元人民幣,自己消費用了。
2010年春節過后,建筑公司老總陳懷亮與機關事務管理局一位副局長在一起吃飯時,聽說機關事務管理局要在八樓后面蓋公務員昆侖小區,他覺得發財的機會來了,想方設法要爭取到這個“肥缺”項目。
陳懷亮來到俞貞貴的辦公室送上10萬元現金。可是過了十幾天,機關事務管理局在資格預審時,陳懷亮的公司沒有審查過關。
他去找俞貞貴,俞貞貴立刻臉色都變了,打電話把管理局公產處的處長叫到辦公室問情況,公產處處長說:“這是專家打分的結果,我們也沒辦法。”俞貞貴讓公產處處長再落實一下。可惜這次確實沒戲了,陳懷亮跟著處長到了公產處,處長打了個電話后,明確告訴陳懷亮,資格預審已經結束。陳懷亮一看沒戲,轉身走了,也沒跟俞貞貴打招呼……
2013年6月21日,俞貞貴案在烏魯木齊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案后說法
職務犯罪者往往在第一次涉足腐敗之際,心存僥幸——或寬宥自己僅此一次,下不為例,或覺得為人幫忙回報理所應當……這樣的心理一旦形成,染指貪腐有了“第一次”,便會滋生出第二第三第N次。
千裡之堤,潰於蟻穴。孟傳杰等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從吃吃喝喝到收受禮金再到受賄索賄,其行為極大損害了黨和政府的聲譽,損害了干部職工和群眾的利益,在全社會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對孟傳杰等人依紀依法懲處,再次証明,在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位黨員干部都應該敬畏黨紀國法,嚴肅認真地對待每一條規定,不僅應該熟知,而且應該帶頭遵守、帶頭執行,做遵紀守法的模范。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更應該做到紀律法律面前謹慎、謹慎、再謹慎,不越雷池半步。“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凡在黨紀國法面前肆意妄為者,必將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懲處。(呂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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