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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腐敗”高發 廉潔春節從“堵住嘴”開始

2014年01月28日08:19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過廉潔年:管住嘴和腿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黃京平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近段時間,中央和各地有關部門將專項整治的矛頭對准“春節流行病”,深挖猛打,取得可喜成績。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春節公款吃喝、奢侈浪費現象還相當嚴重,許多官員就是在吃吃喝喝中迷失自我的。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應該有個清晰的認識,就是“不該吃的飯堅決不吃,不該去的地方堅決不去,不該拿的錢堅決不拿”。“防微杜漸”總比“悔之晚矣”好,要過廉潔春節這一“關”,防止“病”從口入,當從“堵住嘴”開始。

綁住腿

切斷變味的“禮尚往來”

一年一度的春節,除了“吃”之外,串門拜年、走親訪友是人們重要的“外事活動”。拜年溫暖了親情、加深了友誼,然而,一些心懷私利之徒,把此看作趁機送人情、拉關系甚至圖謀錢權交易的“好日子”。所以,貼著“禮尚往來”標簽收受賄賂,成為“節日腐敗”最為嚴重的一種表現形式。江蘇省南京市檢察院相關數據顯示,南京市檢察機關在最近幾年查處的近千名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中,近八成都曾在春節等傳統節日“伸過手,跑過腿”。

“串門拜年”實為權錢交易。辦案檢察官在查辦涉及節日受賄案件時發現,節日送禮成功率較高,很多人把節日饋贈當成長期投資,過年過節零零散散送點禮,看似正常的禮尚往來,實際上行賄人看中的是受賄人的身份。而很多受賄人直到被逮捕起訴階段仍不認為自己是犯罪,認為是節日期間正常的禮尚往來。

福建省鄭和縣原縣委書記丁仰寧對辦案人員說:“中國是禮儀之邦,春節收紅包屬於禮尚往來。送者是出於情意,收者豈能駁他們的面子;這就像小孩子們收壓歲錢一樣,正常得很,不違法!”

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曾這樣為自己辯解:“逢年過節,總會有人前來表示一下心意,這些都是禮尚往來,怎麼能認定是受賄呢?”身為副省長,王懷忠就是不“明白”,行賄人看中的不是友情,而是他手中緊握的“權力”。“串門拜年”實為權錢交易。

工商銀行四川省樂山市分行原行長朱雪純說:“2003年、2004年春節前,某焦化集團老總陳某以拜年的名義分別送給我2萬元。他送錢隻不過是想表示下心意,是正常的禮尚往來,我推辭不過也收下了。每次受賄,我都錯誤地認為自己是被動的。行賄人總是甜言蜜語地說這是一點心意,不需要我為他們做什麼。而我每次都無一例外地推辭拒絕,但是不夠堅決,最后都因為‘推辭不了’把錢收了,最終害了自己。”

“送禮的就如挖坑的,開始坑小好像沒什麼事,時間一長,把坑挖大了,你自然就會掉進去。”山東省德州市原市長助理、黃河三角洲開發辦公室主任張如廷在懺悔時說,“我一度認為,逢年過節,下屬人員、下屬單位、外單位走訪送禮是人之常情,事后答謝也在情理之中,因為社會就這樣,所以我既沒拒絕也沒退回。有的企業,我為其辦了事,解決了難題,給我送禮,我有的也收下了。我現在明白了,那些人逢年過節送禮給我是為提拔、辦自己的事鋪路子,拉關系是為了條件成熟后辦自己的私事。這些人都是無利不起早的,根本不存在無緣無故的愛,更沒有什麼‘善人’、‘朋友’之說。”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分析認為,區別人情往來與腐敗的界限主要有兩條:一是請客送禮的錢必須是自己的勞動所得,錢的來源必須是道德的、合法的、公正的;二是目的必須純正,必須純粹是親朋好友之間的感情交流。

“走親訪友”變成跑官斂財。“走親訪友”本來是中國百姓的一種“人之常情”,沒料到的是,這種民間的“禮尚往來”,卻成了官場上一個“跑官要官”的“規矩”。在遼寧省沈陽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史超受賄案中,春節期間成為史超受賄的高峰,80%以上賄賂都是在此期間收受的。遼寧省撫順市規劃局原局長江潤黎大肆受賄,也是從逢年過節開始的。她回憶說:“在我接受的賄賂次數中,三分之二以上是利用年節機會。”

吉林省原副省長田學仁因“跑官要官”涉嫌受賄1919萬元,2013年11月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查:田學仁於1995年至2005年春節前后,先后接受長春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緝私隊隊長徐某、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和龍市原副市長姜某等人的請托,為他們升遷提供幫助。而田學仁在收錢的時間上,至少有38次是在春節期間。

河南省開封市原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李森林在查找自己犯罪根源時說:“逢年過節送錢送物仿佛成了潮流。我覺得自己就是被‘人情往來’面紗下的銅臭熏倒的。”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分析認為,在所有腐敗中,用人腐敗是危害最大、最烈的腐敗,是一切腐敗的源頭。如果選人用人腐敗了,隻要給錢,什麼樣的人都敢選敢用,后果是惡性循環,並導致其他形形色色的腐敗。那些靠花錢買官的官員,勢必通過其他方式撈回來,一旦容忍,隻怕后患無窮。

針對搞不正之風、買官賣官的現象,1月15日,中共中央新頒布實施《干部任用條例》。近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於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首次提出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對違規使用干部“零容忍”。對買官賣官的,一律先停職或免職,移送執紀執法機關處理。

中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有關負責人也表示:“糾正‘四風’不堅持不足以深化,要將重要時間節點連成線,抓完中秋國慶,再抓元旦春節,一抓到底,久久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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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妍、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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