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責任制為統領抓落實
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出台后,江蘇結合工作實際,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統領,以責任分解為抓手,認真抓好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關鍵環節,統籌推進兩個規定的貫徹落實。如江蘇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把反浪費、反奢侈工作作為年度一項重點任務,納入省級責任分解意見,明確由3家主辦單位、10家協辦部門共同抓好落實。年初,省裡將落實兩個規定等24項重點任務分解到省有關部門,督促抓好落實﹔年中,集中督查省級機關牽頭部門責任落實和工作進展情況﹔年底,按照“一年一次、下查一級”的要求,指導各地實施檢查考核,全省共檢查考核單位15252個,追究領導干部責任111人。同時,開展落實責任制情況專題調研,廣泛聽取意見,查找薄弱環節,重點對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等工作提出具體建議。參與責任制規定立法后評估工作,深入開展調研。督促各地各部門認真執行黨內監督條例,落實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等監督制度,共組織述職述廉94923人次,開展紀委負責人同下級黨政負責人談話11946人次、任前廉政談話15411人次、誡勉談話1475人次,實施函詢2371人次。
大督查機制制度化常態化
為推動兩個規定落到實處,省紀委、監察廳積極發揮職能作用,會同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建立聯動大督查機制,研究起草了作風建設監督檢查辦法,對各地各部門落實兩個規定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對各種違規違紀行為保持“零容忍”。強化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制定《關於加強對黨員干部作風建設情況監督檢查的辦法》,建立黨委、政府、紀委聯動大督查機制,推動全省作風建設制度化、常態化。針對重點時段集中開展專項督查,在元旦春節、中秋國慶等節日期間先后4次組織明察暗訪,全省共派出督查組2545個、暗訪組2241個,組織暗訪7082次。針對重點單位實行上門督導,對近兩年“三公”經費增幅較大的19個省級機關部門逐家檢查﹔各地各部門也按督導面不低於5%的要求,重點督查6541個單位。針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問題和群眾舉報、媒體反映的線索,及時組織核查,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去年,黨風室和糾風室共辦理信訪舉報373件,其中中央紀委、國務院糾風辦重點督辦件31件,已報結25件﹔全省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十項規定的各類問題786起,處理969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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