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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海南東方村干部貪900多萬攜家人組團旅游 紀委稱公費旅游接待費過高屬實

2013年12月23日08:47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組團公費旅游接待費過高屬實

村鎮干部:

土地有重合旅游前已報批

針對村民反映的情況,《法制日報》記者來到海南省東方市板橋鎮人民政府、東方市國土資源局進行調查核實。東方市板橋鎮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張曉,鎮國土所所長蘇武,板橋村黨支部書記高日澤分別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村民舉報稱板橋鎮政府與板橋村干部私賣村集體土地377.7565畝,卻征多報少146.5715畝,這與事實不符。”蘇武介紹說,板橋鎮“舊城改造”項目土地征收共1317畝,征收板橋村委會312.639畝,其中屬於村集體土地231.185畝,剩下屬於個人土地。在這屬於村集體土地231.185畝中,包括旱地、鹽田、林地與魚蝦塘等共計171.015土地是屬於板橋村委會,產權比較明晰。然而,還有一部分是與鄰近橋南村委會、橋北村委會、鎮鹽場等土地連成一片,很難確定這些“重合地帶”到底屬於誰。

蘇武說,在土地征收過程中,板橋鎮各村委會一共簽了6份協議書,包括橋南、橋北、板橋、利章等5個村委會的,還有一個是板橋和橋南兩個村委會就產權不明晰的“公共地”、“重合地”及“邊角地”等一起簽署的協議書。

“因此,舉報稱較實際征地畝數少報146.5715畝,其實是幾個村委會之間的公共地、重合地及邊角地,他們都主張是自己村的土地,這不存在少報問題,貪腐村集體補償款913.5598萬元一說自然就不存在。”蘇武稱。

就舉報中假造“支付往賬”開支項目轉移集體土地補償款的問題,高日澤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板橋村委會的信用社流水賬上顯示的“支付往賬”,不是什麼秘密轉移集體土地補償款,而是板橋村“一事一議項目”的自籌資金。建設項目針對的是村內道路、小型水利設施、村容村貌、環境衛生、飲水安全、村內活動場所等。一事一議項目資金來源於上級財政補助資金、村民自籌、社會捐助等途徑。

“所謂一事一議,即村級通過鄉鎮級農業、財政所向縣級財政、農業部門申報一事一議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項目。”高日澤說,上級通過審核后批准立項,對這個項目撥付部分財政補助資金佔項目投資總額的70%,村裡自籌30%。一般先將村裡自籌的30%資金交到上級賬戶,他們撥付后再返回村集體賬戶。隨后,高日澤還拿著板橋村的流水賬目指給記者看,幾個“支付往賬”一欄分別有借方發生金額45萬元、30萬元,繼而又有貸方發生金額45萬元、30萬元,標明是一事一議村道路硬化、排水溝村自籌。

高日澤說,板橋村“一事一議項目”的自籌資金與“支付往賬”是收支平衡的關系,所以不存在秘密轉移資金問題。

針對公款旅游的問題,高日澤稱,自己並沒有參加這次旅游,因為之前已去過這些地方。此次是由原村主任陳敬雲帶隊,其孩子老婆是自費參團。而且,此次出省旅游考察他們是向鎮政府打過報告的,也通過鎮領導審批通過的。

對此,東方市板橋鎮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張曉表示,板橋村外出旅游考察確實向鎮政府提交過報告,但沒有明確這費用由誰來出。從當前中央八項規定來看,確實不合時宜,公款組團旅游不合理也不合法,該案已經移交到東方市紀委進行調查。對於村賬目問題,東方紀委也曾介入調查。

紀檢部門:

是否違紀違法尚在調查中

12月20日下午,東方市紀檢監察局第五組組長鄒文凱就此事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事是實名舉報,同時也是省紀委轉交批辦的案件,處理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與鄉鎮穩定,市紀委對此非常重視。根據紀委調查發現,所謂板橋村村干部貪污巨額土地補償款並不屬實,但該村接待費過高、組團旅游是否違紀等問題仍在調查當中。

對於“舊城改造”的問題,鄒文凱的說法和蘇武基本一致。關於板橋村村委會的信用社流水賬上顯示的“支付往賬”252萬多元一事,鄒文凱稱,他們請求東方市審計局專門就此案審計了該村賬戶,審計局確認“支付往賬”流水賬是該村的“一事一議工程項目自籌”沒有問題,但審計出接待費和餐費高達50多萬元且賬目不清的問題。

對於公款旅游問題,鄒文凱說,由於初次舉報並未涉及該問題,現在對於該事的調查仍在進一步進行中。據初步調查發現,板橋村村委會2012年8月5日曾向板橋鎮政府打報告出島考察旅游一事,當時鎮領導簽字批准。2012年8月15日至27日,在高日澤弟弟高日明的安排下,板橋村兩委干部、村民代表47名,還有鎮政府人員2名、環衛工1名,負責安全保衛的工作人員1名,還有陳敬雲的妻兒,再加上橋南村的一村民共56人出島旅游。

鄒文凱說,在這56人中,除了陳敬雲的妻兒與橋南村村民是自費,其他都是該村副主任李夫借取該村委的40萬元現金支付的。對於這種公費組織旅游考察的問題,由於是省紀委轉批件,事實已調查清楚是公款旅游,已經上報領導討論定性是否違規違紀。

除了出島旅游問題之外,鄒文凱說,還有一個問題是村民沒有舉報的。經過紀檢調查和審計局審計發現,該村的餐費、接待費過高。自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板橋村委會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裡,其餐費、接待費竟達到50多萬元。

據鄒文凱介紹,板橋村在2011年8月至12月的餐費、接待費是4萬元。隨著2012年板橋鎮“舊城改造”項目開啟,2012年全年的餐費、接待費就達到了26萬元。他們正在調查接待費和餐費賬目不清是否存在違紀違法問題。

(法制日報東方(海南)12月22日電 記者邢東偉 實習生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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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金雪、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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