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大案要案進入司法程序並宣判
2013年4月8日
黃勝 (資料圖)
姓名:黃勝
原職: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問題:受賄
4月8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
5月3日,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東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黃勝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黃勝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詳細】
2013年4月10日
劉志軍 (資料圖)
姓名:劉志軍
原職: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
問題:受賄、濫用職權
4月10日,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訴。
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志軍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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