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指標成“搖錢樹”
自從和曹海軍攀上關系后,曹見香便打算利用曹海軍手中的權力,通過幫他人獲取保障房分配指標的機會,大肆收受好處費。
郴州市民鄧某因沒有房子住,多次向房產局申請公房,但均無果。后聽別人說曹見香有能力搞得到公房,鄧某就與前夫黎某來到曹見香家中,請求曹見香幫忙申領一套公房,曹見香答應幫忙,但提出要1.3萬元經費打理關系。
兩周后,鄧某來到曹見香家中,把准備好的1.3萬元和申請資料交給曹見香。大概過了兩個月,曹見香告訴鄧某公房已經搞好了,讓鄧某去房管所辦理手續。之后,鄧某順利申領到了郴州市蘇仙區城東路綜合樓一處公房。
而這次鄧某順利獲取公房的原因,正是曹見香找曹海軍“公關”的結果,曹海軍在曹見香拿來的資料上簽字后,曹見香當場送給曹海軍1萬元“好處費”。
在第一次權錢交易后,曹見香和曹海軍走得越來越近了。此后,凡是曹見香拿來的申報保障房的資料,在收受好處費后,曹海軍基本上都會大筆一揮,簽字同意。
2005年上半年,另外一名郴州市民鄧某在送給曹見香1.82萬元“活動經費”后,成功申領了郴州市東街鐵橋新村的一套公房。曹見香將1.82萬元中的1萬元送給曹海軍,扣除辦証等手續費用3200元,她自己從中非法獲利5000元。
同年,市民許某在送給曹見香的1.4萬元“活動經費”后,申領到了郴州市西街實體大樓一處公房,曹見香送給曹海軍現金1萬元,扣除辦証手續費用2000元,曹見香從中非法獲利2000元。
桂東縣檢察院辦案人員向記者透露,在和曹海軍交往后,曹見香還認識了郴州市房產交易與權屬登記管理處原總支部書記李雄生、郴州市蘇仙區南塔房管所原所長唐金華。李雄生、唐金華看到自己上司和曹見香的關系非同尋常,於是對曹見香幫他人代辦申領公房的要求,在收受好處費后也是有求必應。
記者統計發現,近10年來,通過曹見香“活動”搞來的保障房指標多達20多套,她也成了郴州市一個名副其實的另類“房姐”。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2年間,曹見香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在為自己及幫他人向郴州市房產局申請公房和廉租房過程中,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共計人民幣23.2萬元。其中,向郴州市房產局原黨組書記曹海軍行賄就達17次,共計16.9萬元。目前,涉案的3名郴州市房產局官員分別被另案處理。
說“法” 保障房分配亟須“陽光操作”
保障性住房是國家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一項公共福利,但過去由於少數地方在分配環節搞“暗箱操作”,一些保障房分配指標成了少數房產官員牟利的工具。
為切實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應把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實行全面公開透明的分配。促進保障房資源公正分配,就必須堅持陽光操作,接受群眾、社會和媒體全方位監督,做到全過程公開。保障房房源公開了、分配對象公開了,權力尋租的機會也就少了,“以房牟利”的腐敗現象自然會大幅度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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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3日,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宣布,鄭州市“房妹”之父翟振鋒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房妹”事件將鄭州市經濟適用房領域的亂象,再次暴露在陽光下。
據了解,圍繞網絡舉報翟振鋒家人倒賣經適房的問題,專案組調取了翟振鋒妻子李淑萍的河南一通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的南溪苑項目售房記錄,發現二七區房管局兩名工作人員違規通過李淑萍取得27套經適房源。目前,已對上述兩名工作人員立案調查。初步查証工作人員王某通過向他人介紹6套南溪苑項目經適房源,非法獲利14萬余元,另查明王某還通過向他人介紹另一經適房小區房源1套,非法獲利兩萬元。( 記者劉希平 報通訊員趙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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