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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

前九個月河南省本級“三公”經費下降15.1%

2013年11月27日08:25   來源:河南日報

原標題:前九個月 省本級“三公”經費下降15.1%

 工資“談不攏”?拿出誠意來!

“部分企業經營者不願談、職工和工會不敢談、協商雙方不會談,這都需要法律的規范和支撐。”11月26日,省人大法制委員會負責人向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報告《河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草案)》審議修改情況時,這樣表述我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現狀和制定這一條例的必要性。

這是該條例草案第二次提請常委會議審議,與一審時相比,修改后的草案突出了對協商爭議的處理,要求各方拿出誠意,解決經常出現的“談不攏”這一實際問題。比如,對於企業來說,如果“不願談”導致協商無法進行,勞動行政部門可以通過約談企業負責人,強化其協商意識並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可以通報批評。同樣,職工方也要有誠意,當職工方無正當理由始終以唯一方案或者立場排斥企業方合理意見和主張時,上級工會應當協調處理。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負責人表示,根據條例草案,對企業方採取解除職工方代表勞動合同,扣發降低其工資、福利等違法手段逃避協商的行為,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要求企業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限期向職工方協商代表支付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等方式保障協商代表權利不受損害。③10

我省立法加強民用機場管理

隨著《河南省民用運輸機場管理條例(草案)》11月26日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進行一審,我省民用運輸機場發展將有具體詳實的法律保障。

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就制定該條例(草案)的必要性作了說明。近年來,我省民用航空事業持續高速發展。其中,鄭州機場客貨年吞吐量分別達到1167萬人次和15萬噸。與此同時,我省民用機場建設和管理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比如:機場建設和發展環境有待改善,客流、物流的協調管理有待提升,對機場周邊土地的規劃控制、機場淨空、地面安全、空防安全保障任務艱巨﹔在機場公共場所無証經營、

違章建設、破壞綠地等問題較為突出。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發展規劃的獲批,為我省民用運輸機場提供了難得的發展機遇。為加強民用運輸機場管理,保障機場安全和運營,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鄭州航空港樞紐建設及全省民用航空事業發展,制定該條例是當務之急。

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條例(草案)主要就民用運輸機場地方行政管理事項,如機場規劃和建設、安全和運營、淨空保護和電磁環境等作了細化和規范。為解決機場管理“條條”、“塊塊”交織等問題,條例(草案)授予機場管理機構行政處罰權,規定在機場特定的區域,由機場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或者實施行政處罰。(記者劉亞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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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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