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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嫖妓”爆料人:30多小時完整視頻提交上海紀委

張劍
2013年08月04日10:26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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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爆料人質疑上海三級法院裁判 歷時一年收集相關法官涉嫌違紀証據

  用秘拍器材持續收集証據

  在收集相關証據的過程中,爆料人使用了一些器材,比如IPAD、智能手機等等,甚至包括秘拍器材。他表示,沒把收集証據的行動告訴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人。經過近一年的艱苦努力,運用了各種方法和手段,他取得了趙明華涉嫌違紀的一系列視頻資料,其中包括頻繁高檔消費、坐擁多套房產、與妻子以外的女性存在不正當交往等等。由於趙明華並不認識自己,所以在取証過程中,他才沒有被趙明華發現。

  爆料人說,雖然有了一些証據,但他依然沒放棄努力,並在今年6月9日有了新收獲。當天下午,他發現趙明華駕車在上海市區的多個區頻繁移動。下午5點多,趙明華駕駛的銀灰色帕薩特轎車來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大院。時間不長,這輛車駛出高院,一路不停地駛向位於上海市浦東區的衡山度假村。

  車到達衡山度假村后,趙明華等一共五人從車上下來。爆料人意外發現,5人中除趙明華外,他還認出了上海市高院的領導、法官陳雪明。陳雪明等五人下車后進入衡山度假村二樓的一個包間,時間是大約晚上6點多。隨后,又有三人進入這個包間,其中包括一名律師。這個包間是吃飯的雅間,而陳雪明等8人的這場宴會持續了3個多小時。

  6月9日晚9點多,陳雪明等人的飯局結束,進入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間。爆料人說,這個KTV包間叫“鑽石一號”,價格應該是衡山度假村的KTV包間裡是最貴的。

  時間不長,十幾名年輕女子進入該包房。最終有5名女子留在包房內。在唱了2個多小時的歌后,陳雪明、趙明華等5人離開KTV包房,分別進入衡山度假村的5個房間。

  沒過多久,陳雪明、趙明華等5人的房間各進入了一名年輕女子。陳雪明、趙明華等人在屋內究竟做了什麼,目前不得而知。爆料人判斷,衡山度假村是公共場所,監控系統一定十分健全,陳雪明、趙明華等5人的一系列行為肯定會被監控錄像記錄下來。

  謊稱丟東西獲取監控錄像

  6月10日至12日,端午節放假三天。

  6月13日起,他以自己在衡山度假村消費時丟失了物品為由,要求調取相關監控錄像。保安給他看錄像時,他使用IPAD和秘拍器材、手機

  等進行了翻拍。因為幾次拍攝效果均不理想,他多次來到度假村,經過反復努力,他最終獲得了清晰的監控錄像。這些監控錄像,將陳雪明、趙明華等人6月9日晚到10日凌晨的一系列行動都清晰地記錄下來。

  在獲得視頻后,爆料人進行了編輯,剪除了不必要的部分后,將他認為最說明問題、最精華的部分發到了網上。

  在發出視頻之前,家人也曾表示了很大的擔憂。但爆料人表示,自己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將真實的視頻公布到網上,他無所畏懼。

  從開始收集趙明華涉嫌違紀的証據至今,爆料人用了整整一年多的時間。

  □背景

  工程款官司引發賣房抵債

  據爆料人介紹,2008年,他加盟了一家快捷酒店,店址位於上海市閘北區。爆料人與顧某簽訂了裝修協議,該協議及兩次補充協議顯示,由顧某的公司對這家酒店進行裝修,工程總造價為500萬元,支付方式為先支付總造價的30%,然后每月再支付15萬元及規定的銀行貸款利息直至付清。但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就其他一些問題發生了較大的爭議。

  2010年,顧某將爆料人告到了上海市閘北區法院,並稱工程款為1100余萬元,爆料人隻支付了100萬。后經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委托,一家建筑審計公司對工程進行了審計,認為工程總造價應為820余萬。因此爆料人一方應當向顧某支付工程尾款720余萬。但這家連鎖酒店的公司總部出具的加盟確認書卻明確算出,爆料人加盟該店,整個裝修工程造價應該在440余萬。此數字與顧某和爆料人所簽協議約定的500萬工程造價基本吻合。

  2011年4月,閘北區法院判決爆料人敗訴,判決爆料人支付顧某剩余工程款720余萬。

  爆料人不服該判決,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上海市二中院維持了原判。

  爆料人於去年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要求案件進行再審,該申請再次被駁回。

  在這個過程中,爆料人被認定為拒不履行判決的“老賴”,並被下了限制高消費令,這令他的生活工作受到了很大影響。為了早日擺脫“限高令”的影響,爆料人於去年7月將位於上海市淮海路的住宅出售,用以支付案款。(京華時報記者張劍)

(責編:高雷、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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