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取賄賂,幫助他人在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項目招投標中中標,或泄露公司重組等內幕消息﹔涉案總金額高達兩億多元,其中單筆行受賄金額達1.03億元。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廣告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彭曙、原總經理胡浩龍等4人特大貪污、賄賂案,經婁底市人民檢察院起訴,在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了解,彭曙、胡浩龍等人特大貪污、受賄案,又牽出了湖南省交通系統的系列腐敗窩案。
瘋狂受賄
婁底市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指控:2002年1月至2010年12月,被告人彭曙先后利用擔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廣告裝飾有限公司經理、湖南省高速公路廣告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湖南高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醴茶高速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經理等職務便利﹔被告人胡浩龍先后利用擔任湖南省高速公路廣告裝飾有限公司副經理、房產開發部經理、湖南省高廣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湖南高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常務副經理等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單獨、共同或者伙同被告人彭江林(湖南景天建材商貿有限公司、湖南遠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湖南雷賽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長沙帕格斯熱能設備有限公司、湖南卓天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收受長沙、北京等多家公司及個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8026萬元、港幣10萬元。
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被告人彭曙利用職務之便,在醴陵至茶陵高速公路項目土建工程某標段招投標過程中,多次收受柳某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幣899.11萬元。2009年2月至3月,深圳市富凱環保有限公司覃某與王某為了能在醴茶高速公路中標,為彭曙、胡浩龍、彭江林3人在深圳市南山區購買3套房屋,共支付購房定金、首付款、契稅、按揭款等各項費用共計933.814萬元。
此外,被告人彭曙、胡浩龍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張暉(海南湘暉實業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原張家界市龍陽公路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在張家界龍陽公路建設的過程中,採取欺騙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3500萬元。
被告人彭曙、胡浩龍還利用職務之便,將掌握的“高廣投”與北京賽迪傳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重組相關事項的內幕信息,單獨或共同向他人泄露。胡浩龍利用其掌握的內幕信息,買賣賽迪傳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非法獲取收益。
據悉,此案系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貪賄系列案中的“重頭”部分,其中被告人單筆行受賄金額達1.03億元,引起中紀委、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也是婁底市檢察院建院以來查辦的全省最大的一起貪賄特大案。
因該案涉案金額特別巨大,社會影響極大,案情復雜,法院將擇日宣判。
牽出窩案
記者了解到,正是“高廣投”與北京賽迪傳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重組相關事項的內幕交易,揭開了最近一輪湖南交通腐敗窩案的蓋子。公司重組的消息被湖南高管局原局長馮偉林妻子易杏玲知曉后,其伙同他人利用這一重要內幕信息進場交易並獲得了巨額收益。
2010年,在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准備“借殼”賽迪傳媒上市的過程中,易杏玲涉嫌以內幕消息交易股票而獲利,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易杏玲從“被監視居住”到“被依法逮捕”后不久,與馮偉林“交往密切”的湖南省高管局二級機構高廣投資公司原董事長彭曙、總經理胡浩龍相繼被拘。湖南方面為此成立了兩個專案小組,在掌握充分証據后,2011年8月14日,湖南省紀委決定對馮偉林進行調查,此后牽出湖南交通系統腐敗系列案。
據悉,2011年至2012年,短短一年時間內,湖南交通系統因貪腐等違紀違法問題去職的廳級、副廳級官員就有4名,分別為:
2011年,湖南省交通廳原黨組成員、湖南省高管局第二任局長馮偉林(副廳級)涉嫌巨額受賄和重大違紀行為被偵辦。據悉,這是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連續兩任局長在任上相繼落馬。此前,湖南省交通廳原黨組成員、高速公路管理局首任局長楊志達(副廳級)因收受賄賂295萬元,另有260多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於2006年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2012年3月,湖南省交通廳原黨組書記陳明憲(正廳級)涉嫌在招標等環節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2012年7月,湖南省交通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鄒和平(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2012年8月,上任不足一年的湖南省交通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李曉希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
“湖南交通系統系列腐敗案的連續爆發,正是在湖南省以高速公路為標志的基礎設施建設突飛猛進的階段。”據有關資料披露,2012年湖南省新建成高速公路16條、通車1320公裡。根據現有規劃,到2015年,湖南省的高速公路通車總裡程有望達到6450公裡,排名將由2007年全國第17名跨入全國前三。
■鏈接
2012年11月29日,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董永安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董永安之前,已有3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落馬”:1997年10月,第一任“落馬”廳長曾錦城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1年3月,第二任“落馬”廳長張昆桐因受賄、挪用公款罪被判處無期徒刑﹔2001年12月中旬,第三任“落馬”廳長石發亮因涉嫌違紀違法,被河南省紀委調查處理。
□說“法”
遏制腐敗
每個環節都應透明
近年來,全國交通系統腐敗大案要案多發,此前河南等數個省區交通系統的多名副廳級以上官員都因染指公路工程建設而相繼落馬。究其原因,主要在於高速公路建設是一個資金高度密集型的行業,又缺乏系統、有效、周密的監管,管理者和投資者之間沒有明確的分工,存在管理者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情形。為此,要想有效遏制高速公路領域中頻繁出現的腐敗交易和高管落馬等現象,關鍵還是要強化各種監督,切實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制約,使其從招投標告示到建設施工的每一個環節和過程,都有最大程度的規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記者阮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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