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周刊:我們很多讀者都知道,您曾經長期在高檢院工作,您能談一談到河南工作后的感受嗎?
尹晉華:從到河南工作以來的實踐看,我在反腐倡廉工作布局上有這樣幾點感受。
首先,腐敗是社會的毒瘤,必須抓住“懲處”這個關鍵。反腐倡廉的實踐証明,懲處是反腐倡廉的關鍵環節,查辦案件是我們黨有力量的表現。近年來,河南省紀委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查處的案件多、力度大,但這並不意味著河南的腐敗問題比別的地方嚴重,而是我們堅信嚴懲是根除腐敗毒瘤的最直接、最有效手段,威懾力更強,警示教育意義更大。
其次,腐敗是權力的蛻變,必須抓住“監督”這個重點。實踐証明,從根本上解決公權濫用私用問題,必須建立健全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要加強對黨政“一把手”的監督,逐步完善立法、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權力運行機制,確保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
第三,腐敗是執政黨的軟肋,必須抓住“制度”這個保障。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必須靠制度建設作保障。既要注重制度的頂層設計,也要尊重群眾和基層的首創精神;既要注重制度的有效管用,也要注重制度的監督落實;既要注重制度的實用效力,還要注重把成熟的制度上升到法律層面,走依法治腐的道路。
第四,腐敗是人民的公敵,必須抓住“預防”這個根本。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有效預防腐敗更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志。要把預防腐敗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積極探索預防腐敗的有效途徑和辦法。
廉政周刊:我們曾聽到您有一個反腐倡廉工作要揚善舉“惡”的說法,您能和我們的讀者詳細說說嗎?
尹晉華:好的。“惡”指的是懲治腐敗的一面,“善”指的是教育挽救的一面。我們要做到以“惡”對事,以善對人。
所謂以“惡”對事,就是狠下心來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對於違反原則、踐踏法律、頂風違紀的行為,要毫不手軟、絕不姑息,通過嚴肅查處,打出聲威和震懾力,使心存僥幸者不敢越雷池半步。與其相信人的良知,不如堅信原則的力量,用紀律、法律和制度約束人惡的一面。
所謂以善對人,就是要體現以人為本,突出人文關懷,突出教育和挽救。要有一張“婆婆嘴”,理直氣壯地對黨員干部進行反腐倡廉教育,形成鋪天蓋地、無所不在之勢,防止“不教而誅”,防止“沸水煮蛙”,防止少數干部在錯誤的道路上漸行漸遠;防止陰森森、冷冰冰,要體現紀檢監察干部的“熱心腸”、紀檢監察工作的“暖色調”、紀檢監察機關的“家感覺”。
我曾在省管干部任前廉政談話會上,講了“為官十不”,即:不背棄信仰、不脫離群眾、不貪愛外財、不慕圖虛名、不結交糜俗、不伙投惡黨、不聽信妄言、不記怨私仇、不招攬煩事、不以公謝私,這既是對領導干部面臨風險的思考,也是自己從政的座右銘,希望與大家共勉。 (記者趙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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