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卡充值員侵佔46萬元
利用擔任充值員的職務便利,某國企飯堂一名女職員違反公司規定,對本應使用充值機充值的食堂就餐人員IC卡擅自改用發卡器充值,短短2年間將46萬余元充值現金據為己有。昨日,記者從花都區檢察院獲悉,犯罪嫌疑人吳某日前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4月,吳某受聘到花都某國營轉制公司工作。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吳某擔任食堂充值員工作期間,因公司部分員工的舊飯卡需換成新系統IC卡,公司給吳某配置了充值機和發卡器以方便工作。吳某利用掌握發卡器操作密碼的職務便利,偷用發卡器幫他人充值上千次,然后把沒有在財務報表顯示的那部分充值現金據為己有。
2013年2月,受害公司在內部審計中發現食堂的經營賬目有問題,經技術部門排查,發現其中大約5000張卡有問題,數據比對發現被惡意透支約46萬元,於是報警。
今年5月28日,吳某被警方抓獲歸案,她對職務侵佔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記者章程 通訊員陸冬年、韋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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