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08日07:2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人民網北京6月7日電 (記者徐雋)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向記者証實,備受社會關注的原鐵道部部長、黨組書記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一案,6月9日上午將在該院開庭審理。
今年4月10日,該案由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志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 人民日報 》( 2013年06月08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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