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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單元:廉鑒春秋
第一節: 政權崩塌始於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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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文宗
燕鐵木兒(?—公元1333年),欽察人,元代權臣。天歷二年(1329年)八月,燕鐵木兒協助元文宗復辟,毒死元明宗,此后拜為右丞相,獨掌朝政。文宗詔告天下“宜專獨運,以重秉鈞”,“凡號令、刑名、選法、錢糧、造作,一切中書政務,悉聽總裁”。 燕鐵木兒獨秉大權,所獲賞賜不計其數,貪腐無度,其子唐其勢曾揚言“天下本我家之天下”。
2、明中后期昏君貪官
明代社會進入中后期之后,官僚群體道德下滑,官場風氣日漸貪腐。上至帝王大臣,下至地方官吏,統治集團腐敗貪婪,最終導致人亡政息。
“愛財如命”——明神宗
朱翊(yì)鈞(公元1563年—公元1620年),明穆宗第三子,廟號神宗,年號萬歷。在位48年,是明代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也是最貪婪腐敗的帝王。
明神宗
二十年不理朝政:明神宗親政后,成年累月深居宮中,沉溺於酒色,二十年不理朝政,導致缺官現象十分嚴重。1602年,南北兩京共缺尚書3名,侍郎10名﹔各地缺巡撫3名,布政使、按察使等66名,知府25名。
愛財如命,惟利是圖:明神宗愛財如命,對金銀珠寶情有獨鐘,為滿足貪欲,他多次向國庫攫取銀兩,使國家財政陷入困境。此外,他還通過控制礦稅,增加商稅的手段掠奪民財,滿足私欲。從萬歷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到萬歷三十三年(公元1605年)間,礦稅收入近三百萬兩,其中的一半收入用來購買金銀珠寶。
索賄受賄:明神宗收取宦官張鯨賄賂,對於張鯨的劣行姑息縱容,引起眾臣不滿,先后有多人上書彈劾張鯨,明神宗均置若罔聞,甚至還將上書揭露他受賄的李沂(yí)廷杖革職。
萬歷皇帝金絲冠,高24CM,重一斤六兩,定陵博物館藏。該皇冠全部以黃金為用料,足見神宗生活之奢華。
“皇上之恙,病在酒色財氣也。夫縱酒則潰胃,好色則耗精,貪財則亂神,尚氣則損肝。”——大理寺左評事雒於仁上書明神宗《酒色財氣四箴》
“論者謂:明之亡,實亡於神宗。”——張廷玉等編撰《明史·神宗本紀》
“論者謂明之亡,不亡於崇禎而亡於萬歷。”——趙翼《廿二史札記·萬歷中礦稅之害》
-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 (責編:李源、姚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