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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單元:廉政制度
第二節: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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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鮮於樞楷書《御史箴卷》,紙本 50.1x409.6厘米,普林斯頓大學美術館藏。
鮮於樞(公元1256年—公元301年),字伯機,號困學山民、寄直老人等,元代書法家、詩人。大都(今北京)人,一作漁陽(今天津薊縣)人。官太常寺典簿。
明代御史朝服
明代御史除“職專糾劾百司”之外,還有兩項重要職能,其一為天子耳目,即所謂的言官,在特定時期特定情況下甚至可以風聞奏事﹔其二為重案會審,即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三法司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御史中有許多自身廉潔奉公的實例:如袁泰(?—公元1392年),累任右副都御史,為官謙直嚴謹,秉公執法,深受百姓愛戴﹔王彰(公元1366年-公元1427年),據《明史》載“以廉干稱”﹔ 顧佐(?-公元1446年),《明史》載“大學士楊士奇、楊榮薦佐公廉有威,歷官並著風採,為京尹,政清弊革。帝喜,立擢右都御史”。為官期間,顧佐“剛直不撓,吏民畏服,人比之包孝肅”。
-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 (責編:李源、姚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