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執法局干部濫用職權,直接放行超載車輛、超載車輛過磅不進系統﹔窗口人員服務態度生硬,導致服務對象多次往返……昨日,省紀委通報6起影響機關效能和損害經濟發展環境典型案件。省紀委要求全省各級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從這6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
據了解,今年一季度長沙查處影響機關效能和損害經濟發展環境案件141起,問責處理211人。
案件1
婁底房管局擅自多放假
2月7日,婁底市房產管理局在一樓大門上張貼了“婁底市房地產管理局於農歷十二月二十七放假,正月初八正式上班”的放假通知。2月17日11時30分左右,《法制日報》記者就此電話詢問房產局為什麼不按國務院規定放假7天。當時值班員肖新容擅自離崗,由臨聘人員周園代接電話,周答復隨意,並說“國務院?好遙遠啊”。婁底市房產管理局不按規定放假,內部管理混亂,紀律鬆散,發生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不按規定上班和值班等問題,給辦事群眾帶來不便,在社會上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
婁底市委、市政府決定,對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婁底市房產管理局彭逢林,免去其黨委書記、局長職務。婁底市紀委決定,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婁底市房產管理局黨委委員譚智輝、辦公室主任劉樂葵,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婁底市房產管理局對擅離崗位的辦事員肖新容,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臨聘人員周園予以解聘處理。
案件2
衡陽一法官兩次擅離崗位
衡陽市石鼓區法院法官任照為,先后於2013年2月16日(農歷正月初七) 和2月18日下午,兩次擅自離崗。群眾電話聯系其辦理工作事宜,任接聽電話態度簡單生硬,為民意識淡薄,答復要農歷正月十五之后才正式上班。其行為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已構成違紀。
石鼓區法院給予任照為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石鼓區法院執行局局長秦林行政警告處分。石鼓區紀委依照規定,給予任照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案件3
湘潭兩干部擅離職守賭博
經湘潭市高新區管理委員會查實:2013年2月20日17時許,湘潭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事務管理處副主任姚遠邀上副主任馬政權,在湘潭市岳塘區寶塔路百川源茶樓二樓,與社會人員羅某、周某賭博,被現場抓獲。
湘潭市高新區管理委員會按照相關規定,免去姚遠、馬政權管理處副主任職務,並給予姚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案件4
望城交通局三干部行政亂作為
長沙市望城區交通局路政執法局副局長熊挺芝、治超辦原中隊長李開明、治超辦治超中隊中隊長蔡銘杰濫用職權,採取越權審批、直接放行超載車輛、超載車輛過磅不進系統、不開或偽造單據等行為,為個人及親友非法牟利,並收受賄賂,嚴重擾亂了當地運輸秩序。
三人行為屬於典型的行政亂作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根據相關規定,望城區監察局給予李開明行政降級處分﹔望城區交通運輸局給予蔡銘杰行政記過處分。同時,望城區紀委給予熊挺芝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李開明開除黨籍處分。
案件5
道縣看守所所長管理失職
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期間,道縣看守所在押人員齊增華利用看守所管理鬆懈,違規利用手機通訊,敲詐在押同監人員奉某37.5萬元,民警周峰私自為齊傳遞現金5000元。
根據規定,道縣監察局給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道縣看守所所長張洪鋼行政記過處分。道縣公安局根據規定,給予周峰行政記大過處分。
案件6
工作人員未履行一次性告知制
2012年11月28日,群眾到寧鄉縣工商局駐政務中心窗口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証》,窗口工作人員張志輝、張小娟未一次性告知其辦証所需資料,且服務態度生硬,導致服務對象多次往返。
根據相關規定,寧鄉縣工商局對直接責任人員張志輝、張小娟和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寧鄉縣工商局安全監督管理科科長談俊國3名同志進行誡勉談話,對負責此次辦証的首問負責人張志輝調離工作崗位。 (記者 舒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