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重點加強對“裸官”的管理,包括對其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一手嚴密封堵“裸官”外逃之路,並以最廣泛的公眾參與之力,構建全方位的監督體系,假以時日,終將形成完備高效的“裸官”治理格局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搜狐網,對3055人進行了一項題為“你的身邊有‘裸官’嗎”的在線調查。結果顯示,對於“裸官”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敏感崗位的領導職務的規定,88.7%的受訪者表示支持,其中78.5%的人“非常支持”(4月16日《中國青年報》)。
“裸官”是一個形象的說法,指那些配偶或子女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住權的公職人員。作為國家公權力的執掌者,公職人員與斯土斯民同呼吸共命運,是最自然的政治倫理和最基本的政治道德。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法律都明文規定,公職人員不得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住權,如果公職人員的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隻留下自己在國內做“裸官”,其對斯土斯民的政治忠誠很可能受到影響。所以,對“裸官”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防止因其政治忠誠受影響而對國家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從邏輯和法理上講都是非常必要的。中青報社調中心等三家單位所作的民意調查,也反映了公眾對“裸官”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的高度認同,這種民意共識值得倍加珍惜。
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屢屢發生公職人員外逃案件,他們大多走了一條“貪賄聚斂財產——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繼續為官轉移資產——風吹草動擇機出逃”的腐敗路徑,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2007年起,中央紀委協同多個職能部門,建立了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的協調機制,其中一項重點工作,就是要掌握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等情況,重點加強對“裸官”的管理,構建起嚴密管用的防逃網絡。2010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目的之一就是防止“裸官”將大量非法財產逐步轉移出境,一遇合適機會便抽身外逃。
目前,國內實行“裸官”任職限制做得最好的是廣東省,該省去年發布的《從嚴治黨五年行動計劃》提出,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干部,不得提任市、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正職,不得提任省、市、縣(市、區)黨政工作部門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正職,以及重要和敏感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這是在重點加強對“裸官”的管理,嚴防“裸官”外逃的基礎上,將防范、限制的工作往前又移了一步。同時也要看到,這些工作的履職主體都是國家職能部門,動用的力量和防范的效力是相對有限的,少數職能部門對大量官員的監督,屬於典型的“一對多”模式,難免有“人手”不足、力不從心之感。從更大范圍看,加強對“裸官”的管理和監督,還需要構建更加多元、開放的監督體系。
監察部負責人透露,中央和各地已經進行了兩次官員個人事項報告,對“裸官”問題有了詳細匯總,向社會公開匯總的情況,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裡凸顯了一個重要的政策方向——對於“裸官”的監督,需要從“一對多”模式擴大為“多對一”模式,將官員的財產、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等事項,從向職能部門報告擴大為向社會公開,引入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力量,形成多層次、多渠道關注、監督“裸官”的態勢,更加嚴密、有效地防止“裸官”外逃。
所有能盯緊“裸官”的力量,都應當充分發揮監督“裸官”的作用。一手重點加強對“裸官”的管理,包括對其實行職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一手嚴密封堵“裸官”外逃之路,並以最廣泛的公眾參與之力,構建全方位的監督體系,假以時日,終將形成完備高效的“裸官”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