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4月17日電 (記者 李源)昨日,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紀委官方微博通報了四起職務犯罪案件,案件內容如下:
趙強,男,漢族,中共黨員,原東坡區路政管理大隊大隊長。2012年2-3月,利用職務之便,指示單位財務人員採用虛報支出的手段騙取公款並私分,區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沒收財產10萬元。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83條和第30條第1款規定,區紀委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董利,女,漢族,中共黨員,東坡區路政管理大隊會計。2012年2-3月,在單位領導的指示下,利用職務之便,採用虛報支出的手段騙取公款並私分,區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83條和第30條第1款規定,區紀委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黃慶,男,漢族,中共黨員,東坡區水務局河道管理處處長。2012年2月,收受管理對象禮金4000元(已主動上繳),其行為屬於違反廉潔自律的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74條規定,區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王非,男,漢族,中共黨員,東坡區水務局河道管理處副處長。2012年2月,收受管理對象禮金4000元(已主動上繳),其行為屬於違反廉潔自律的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74條規定,區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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