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紀委對五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進行通報,強調要進一步嚴明紀律,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貫徹落實。五起典型案件分別是:
1.陽江市教師校長培訓中心以培訓考察為名,組織25名中小學校長用公款分別赴昆明、西雙版納和南京、上海、杭州旅游,培訓中心副主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有關責任人受到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處分,旅游費用由出游人員個人承擔﹔
2.雲浮市財政局在春節后上班第一天,用公款給干部職工發放新年開工“利是”,財政局長和紀檢組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利是”款項被全部清退﹔
3、4.佛岡縣中醫院、人民醫院組織全體職工用公款舉辦迎春晚宴和抽獎活動,縣衛生局原局長和紀檢組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縣中醫院主持全面工作的副院長和縣人民醫院院長受到警告處分﹔
5.潮安縣法院借建院20周年慶典,用公款舉辦晚宴並發放禮品,縣法院院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被誡勉談話,晚宴開支由出席晚宴的縣法院領導共同承擔。(記者何雪華 通訊員粵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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