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蔣躍新 新華社發
廣東寶山堂制藥有限公司違法生產維C銀翹片事件仍在不斷發酵升級。目前已基本查明,該公司違反委托合同,涉嫌使用山銀花的非藥用部位投料生產,偽造生產記錄和有關單據規避監管,給公眾用藥安全帶來隱患。
“舌尖上的安全”無疑是當前老百姓最關注的社會問題之一。令人欣慰的是,從4月1日起,一場涉及危害民生領域刑事犯罪專項立案的監督活動在全國展開。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有關負責人今天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專項監督活動旨在進一步回應百姓關切,切實保障民生,維護社會穩定。
高壓嚴懲食藥安全犯罪
在2012年年初,甘肅、寧夏兩地檢察機關聯手辦理的甘肅強樂乳業制造銷售毒奶粉案中,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主犯馬躍強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50萬元。
甘肅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處副處長傅鐸告訴記者,2010年五六月間,馬躍強分別從河北保定、內蒙古呼和浩特購買7.5噸、3.45噸飼料乳粉,又從寧夏一家企業購買19噸全脂淡奶粉,隨后組織工人進行摻和,共生產“強樂”牌全脂奶粉31噸,銷往陝西、湖北、浙江等地,涉案金額達231萬余元。
“去年,我們把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為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專項監督活動的重點。”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呂獻說,浙江檢察機關注重發揮檢察監督職能,及時監督行政執法部門移送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使危害食品安全的漏網之魚及時受到法律懲處。
“近年來,嚴懲重處已成為檢察機關打擊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常態。”最高檢偵監廳有關負責人表示,5年來,檢察機關始終保持對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高壓態勢,嚴懲危害群眾生命健康的犯罪,批捕制售假藥劣藥、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5576人、起訴112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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