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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王勝俊

2013年03月22日08:4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五、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法院隊伍整體素質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等活動,努力踐行“公正、廉潔、為民”司法核心價值觀,加強人民法院黨建工作,確保法院隊伍始終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憲法法律,確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制定人才培養規劃,健全分級、分類培訓體系,開展全員培訓,改進培訓方式,提高培訓質量。開展辦案標兵和審判業務專家評選、庭審和裁判文書“兩評查”、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等活動,派出講師團赴中西部地區法院巡回授課,切實增強廣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各級人民法院共培訓干警180余萬人次。

  加強司法作風建設。組織開展群眾觀點大討論、司法作風大檢查、違規收費及違規管理涉案款物專項檢查、會議活動和公務用車專項治理,規范司法行為,改進司法作風。學習宣傳宋魚水、陳燕萍、詹紅荔、翟樹全等先進典型,樹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各級人民法院共有2596個集體、3228名個人受到中央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加強司法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司法廉潔教育,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出台“五個嚴禁”規定,建立廉政監察員、法官任職回避、防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防止利益沖突等制度,不斷強化對司法權運行的內部監督。拓寬舉報受理渠道,加大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共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干警1548人。人民群眾對法院干警違紀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呈逐年下降趨勢。

  六、重視基層建設,著力打牢人民法院工作基礎

  提升基層司法工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堅持面向基層、服務基層、建設基層,加大對基層工作監督指導力度,通過制定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意見、建立基層聯系點制度、開展司法巡查和審務督察等多種方式,增強監督指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幫助基層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

  強化基層工作保障。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推動建立人民法院經費和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機制,中級、基層法院辦案經費有所增加。新增政法專項編制主要分配給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有所緩解。推進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為中西部地區基層法院招錄干警4314人。推進信息管理“天平工程”建設,推行網上辦案、電子簽章等措施,審判工作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

  支持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區法院工作。制定人民法院援藏、援疆指導意見,加大對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區法院工作的援助力度。針對少數民族法官來源不足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司法考試政策,加大民族地區雙語法官培養力度,共培訓雙語法官3711人次。支持西部地區法院加強基礎建設,不斷改善司法條件。

  各位代表,自覺接受監督,是司法權公正行使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全面加強接受監督工作的意見,大力推進監督機制建設。自覺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認真負責地做好刑事審判、民事審判、知識產權審判、執行工作和基層建設專項報告,嚴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法官任免工作,嚴格執行司法解釋備案等制度,協助開展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加強與代表的聯絡溝通,走訪、接待或以其他形式聽取代表意見3281人次,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及其他事項3516件。認真接受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民主監督,及時通報法院工作情況,充分聽取意見建議,走訪、接待全國政協委員1004人次,辦理全國政協委員提案及其他事項649件。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民事執行活動監督試點,依法審理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訴案件,認真辦理檢察機關工作建議。積極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暢通民意溝通渠道,建立健全特邀咨詢員、特約監督員制度,及時聽取專家學者、律師、各界群眾的意見建議。自覺接受輿論監督,高度關注網絡輿情,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不斷強化接受監督意識,拓寬接受監督渠道,改進接受監督方式,有力促進了各項工作健康發展。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績和進步,是黨的堅強領導、人大有力監督和政府、政協、有關部門、社會各界、人民群眾大力支持的結果,是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關心愛護的結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並懇請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給予更多的幫助。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人民法院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體制還不夠健全,司法體制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二是推進司法公開、弘揚司法民主、確保司法公正等方面與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差距,相關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三是一些地方存在的訴訟難、執行難問題尚未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四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強,處理新類型及復雜疑難案件的水平不高﹔有的法官司法作風不正,司法行為不規范,工作方法簡單﹔極少數法官徇私舞弊,貪贓枉法,嚴重損害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五是基層基礎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難,一些法院人才流失、法官斷層問題嚴重,司法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對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將在各方面關心支持下,切實採取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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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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