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房內,調查人員、審理人員、被審查人三方就座﹔現場還有約40人參加旁聽。如果不提醒,可能所有人都會以為這是法院的庭審現場。
其實不然,這是紀委正在審案。前不久,寧波江東區紀委“庭審式”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及3名黨員的違紀案件,要把神秘的紀委“辦案”拿出來晒晒。
面對面
紀委審案不再“神秘”
紀委審理黨員違紀案件,聽著是不是挺神秘的。怎麼審,流程是怎樣的?估計絕大多數人都充滿好奇。前不久,江東區紀委審理了一起特殊的黨員違紀案件,公開審理時間約1個半小時,對象是江東區一家事業單位的3名黨員。
說他特殊,是因為審理的模式比較罕見。現場,除了涉案人員到場外,還有區“兩代表一委員”、涉案單位中層干部、紀檢干部等約40人參加旁聽。
整個案審經過包括6個環節,分別是主持人權利義務告知、調查人發表調查意見、被審查人申辯檢討、助辯人進行助辯、審理人發表審理意見及審理記錄簽字確認等六個環節。
這種“庭審式”的公開審理,與以往的審理模式很不同。以往對涉嫌違紀的黨員,紀檢監察機關一般是通過立案、調查、審理、審議等內部程序,最后作出黨紀處分,整個審理過程屬於“背靠背”的閉門式審理模式。因為不了解,所以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案件往往被人認為“很神秘”。
公開審理
要先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
“‘庭審式’公開審理,可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明確証據事實是否真實,獲取的途徑是否合法。”據江東區紀委案審室同志介紹,去年以來,江東區已組織了6場公開審理活動。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保障案件辦理的透明度和質量。
另外,採用現場旁聽的模式,也能給相關人員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那麼,什麼樣的案件可適用“庭審式”公開審理?“啟動公開審理,首先要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再經組織批准。”記者從江東區紀委了解到,公開庭審的案件還要遵循“不涉及保密和個人隱私”的原則。
根據今年初出台的《江東區紀檢監察案件公開審理辦法》,公開審理可以允許被審查人進行自辯和申請助辯。(通訊員 柯濤濤 本報記者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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