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今天召開新聞發布會
人民網北京2月27日電(記者 李婧)“2007年以來,人民法院對貪污賄賂和瀆職犯罪案件判處的重刑率持續提高,此類案件的非監禁刑率持續降低”,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貪污賄賂瀆職案件的重刑率逐年提高,體現了人民法院對該罪行的嚴厲打擊。
對貪污賄賂進行嚴厲打擊
今天上午十點,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有關情況。發布會上,最高法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介紹2007年以來,人民法院對貪污賄賂和瀆職犯罪案件判處的重刑率持續提高,非監禁刑率持續降低。據悉,重刑是指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至死刑的刑罰,非監禁刑是指免予刑事處罰或判處管制、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等刑罰,或者依法適用緩刑、假釋等刑事處理措施。
根據最高法提供的數據,2007年,全國法院判處貪污賄賂瀆職犯罪的重刑率為17.58%,2008年為17.90%,2009年為20.82%,2010年為21.20%,2011年為21.78%,2012年為22.91%。同時,貪污賄賂瀆職犯罪的非監禁刑率從2007年48.75%下降到2012的38.08%。
故意殺人罪重刑率高達82.02%
孫軍工在發布會上介紹,2008年至2012年5年間,人民法院對故意殺人罪、綁架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犯罪、強奸罪、爆炸罪、搶劫罪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等嚴重犯罪判處的重刑率始終處於高位。其中,2008年至2012年,故意殺人罪的重刑率高達82.02%,綁架罪的重刑率高達79.33%,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重刑率為44%。強奸罪、爆炸罪、強奸罪和涉毒罪的重刑率也在30%以上。
死刑隻適用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犯罪分子
孫軍工同時強調,要准確理解和嚴格執行保留死刑,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政策,確保死刑隻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孫軍工表示,在對嚴重刑事犯罪從嚴懲處的同時,對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或者積極賠償、被害方存在過錯等酌定從寬處罰情節的,在量刑上從寬。據悉,近年來,最高法不核准死刑案件中,依據政策和法律不核准的始終佔有一定比例,充分體現了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法律規定要求。
據悉,2007年至2012年,非監禁刑使用率從28.76%提高至33.37%,判處非監禁刑的人數從268516人增加至3917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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