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2011年10月14日一審對被告人湖南工業大學原校長張曉琪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的裁定。
一個有著40年教齡的老教師,博士生導師,享有國家特殊貢獻津貼的專家,何以最終隻能伴隨著鐵窗黯然淚下?2月25日,湘潭市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向《法制日報》記者獨家披露了此案的詳情。
仕途平坦時開始追求財富
1969年,張曉琪從中南礦冶學院(現中南大學)畢業后留校任教。1975年,張曉琪接受組織派遣到湘潭大學工作,歷任機械系辦公室主任、系黨總支副書記、書記、成教部主任、總支書記、副教授、湘潭大學校長助理。1990年,張曉琪調至株洲工學院(現湖南工業大學),先后任院長助理兼黨委宣傳部部長,1994年8月任學院院長(正廳級)、黨委副書記、書記等職。
在教學科研方面,張曉琪也從助教到講師到副教授到教授到博士生導師,成為了國家有特殊貢獻津貼的專家,成為了國家教育部本科評估專家、學科評審專家、全國教學成果獎評審專家、全國包裝人才培養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在別人看來,張曉琪的成長可以說是青雲直上。但是,在位高權重的張曉琪自己眼裡,別人開著名車、住著別墅,而自己盡管在學術上作出了不少貢獻,自己的收入卻與取得的成績不成正比,一種攀比的失落感油然而生。
就是在這種想法的支配下,他開始在學院安置親近人員、獨權決定基本建設,自己也順便得“實惠”。
李某要調動工作,送給張曉琪兩萬元,他半推半就的收受了。這是張曉琪第一次“收大錢”,並且是在自己家裡。他沒想到原來金錢可以來得這麼快,第一次的“成功”為他瘋狂斂財埋下了很深的伏筆。
貪欲膨脹時多方收取好處
姜某原本是新化水泥廠的一名普通職工,通過張曉琪妻侄的關系認識了張曉琪。姜某想調到株洲工學院工作,不久,張曉琪便授意院人事處把姜某的名字提交院務會研究。會上,不少院領導認為姜某不適合在學院工作,但主意已決的張曉琪不顧大家反對,拍板同意將姜某調入學院。姜某調入不久,在張曉琪的“關照”下,很快解決了副處級、正處級待遇。當然,姜某少不了送給張曉琪“關照費”。第二年,張曉琪又以學校照顧夫妻的名義,將姜某的妻子調入株洲工學院工作。
“書湘裡”項目是株洲工學院的職工福利房。開發商譚某、鄧某得知“書湘裡”是株洲工學院的項目后,他們認為張曉琪是“能拍板”的人。為了籠絡張曉琪,譚某可謂是“煞費苦心”:得知張曉琪住酒店,譚某便馬上“送錢上門”﹔張曉琪過生日,譚某也慷慨送上厚厚的紅包……不僅如此,譚某還對張曉琪的家人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譚某在香港尖沙咀給張的妻子和女兒每人一疊數額不小的“購物費用”﹔張母生病在北京檢查,譚某又遠赴北京為老人家送上“醫藥費”……2003年至2009年期間,張曉琪先后43次收受譚某所送的人民幣47.4萬元、港幣169萬元、美元1萬元、黃金項鏈1條,收受鄧某港幣兩萬元。
張曉琪的貪欲不斷發酵,他又將株洲工學院的體育館工程項目作為自己的“生財工具”。2000年至2006年,張曉琪利用職務之便為高某在體育館工程以及貸款方面謀取利益,先后18次收受高某的人民幣146萬元、港幣56萬元。
作為一名大學校長,屬於高薪收入一族,張曉琪拿這麼多錢都用來干什麼?原來,張曉琪最大的愛好就是賭博。從2001年到2008年,他受賄所得的253萬元,先后分20多次輸掉了233萬元,其中輸錢最多的一次高達40萬元,最少的都有兩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