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監管 為腐敗套上嚼子
一要制訂嚴格的公務接待制度。合理界定公務接待范圍,科學核定公務接待標准。要根據職務、分工、實際工作量和崗位特點及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分類制定不同等級,既合理拉開差距,又保証各層次公務人員的工作順利開展。同時,對招待對象、招待方式、報批程序等設立統一明確的規定,以健全、嚴格、操作性強的制度有效制約違規違紀現象。
二要堅決取締小金庫。“小金庫”是公款吃喝風的溫床, 是滋生腐敗的土壤。對於“小金庫”的處理,從制度角度講,應從實際出發,不斷建立和完善財務制度,加強內部審計控制力度﹔明確各種經濟業務的職責分工和程序﹔使管錢、管物、管賬人員相互制約,保証資產的安全、完整﹔推行財務公開,開展定期或不定期地清理“小金庫”專項督察活動。
三要加快“透明政府”建設。進一步完善相關政府信息公開,加大行政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加大政府對公共資源配置決策過程的公眾參與力度。逐步實行公務接待公示制度,把各部門、各單位、各類項目的公務接待范圍、條件、標准、總額等制度規范向社會公開,把各機關單位、各級領導及一般公務人員的各項具體公務接待費用的數額、內容、地點、方式等細節向全社會公開,讓公款消費在“陽光”下運行。
——江蘇省揚中市委組織部 賈子彬
設置群眾滿意的懲處“高壓線”
剎住公款吃喝風,有助於營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政風,能贏得百姓的信任與支持。治奸宄,用重典。要對公款亂吃亂喝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在狠抓道德教化基礎上厲行法治,將嚴重的公款吃喝行為“上刑入罪”,樹立一觸即傷的“高壓線”,形成懲戒、防范和保障機制,方可事半功倍。
在我國,公款吃喝只是一個違紀問題,還未上升到法律高度,以致處罰、追究起來缺乏應有的力度,不能傷及公款吃喝者的痛處,客觀上助長了公款吃喝歪風的蔓延。因此,要借鑒日本、法國等國外發達國家經驗,建議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既明確合法公款消費的條件、標准與信息披露制度,又明確公款浪費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責任,切實提高浪費成本。
同時,要實行懲罰性賠償制度,讓公款浪費者對國家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根據浪費金額和社會危害性,對公款浪費者給予相應的降級、降職和開除等行政處分,並在職務晉升時實行“一票否決”制﹔可增設浪費公款罪,違者追究刑事及民事責任。對於違法違規參與公款吃喝的干部及其領導,要嚴格追究其責任,直至群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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