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農墾社會保險辦公室原副主任劉保祿利用職務便利,採用收入不入賬、制作假銀行對賬單等手段,作案101起,共侵吞公款共計2803萬元,被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劉保祿當庭提起上訴。近日,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截留百萬元下崗職工生活補助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6年11月,甘肅省農墾社保辦累計沉澱資金及利息共計3226萬元。劉保祿在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期間,採取私自隱匿、轉存、做假賬等手段,先后分7次將其中的690余萬元轉到其親屬王某開設的公司賬戶內據為己有。
2005年,甘肅省農墾社保辦給下屬參保企業投資600多萬元興辦再就業企業,后由於所投資的企業合並、改制等原因,甘肅省農墾社保辦將剩余資金(包括債權)予以收回。2007年4月至2008年5月期間,劉保祿採取收入不入賬、制作假財物憑証的手段,分4次將其中的350余萬元轉入王某的公司賬戶內據為己有。
從2008年開始,甘肅省農墾社保辦給下屬企業撥付社保補貼,也稱作下崗職工生活補助。在這項撥款過程中,劉保祿以偽造銀行電匯單、制作假財務憑証等手段,從再就業指導中心賬戶上先后擅自截留166萬元轉入其個人賬戶。2009年10月,劉保祿私自購買銀行的轉賬支票,從自己經管的甘肅省農墾社保辦再就業服務指導中心賬戶上,將再就業投資分紅款74萬元轉入其個人公司名下。
失業保險養老保險佔為己有
2009年9月至12月,劉保祿在撥付農墾企業崗位補貼的過程中,採取偽造銀行電匯單、用假支票平賬的手段,先后截留企業崗位津貼335萬元,轉入其個人賬戶。后劉保祿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將收取的下屬企業上繳的70余萬元失業保險費採取不記賬的手段,直接轉入其個人銀行賬戶中。此外,劉保祿還將下屬企業上繳的失業保險費及養老保險金的利息共計1100余萬元據為己有。(記者周文馨 見習記者趙志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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