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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擁20億身家”村官腐敗案調查

村官兼管村屬企業,容易發生腐敗
2013年02月22日08:17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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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周偉思早年下海經商便已擁有不菲的身家。那麼,富了之后再去做村官的周偉思,又因何事而落馬?深圳市檢察院透露,經初步調查,周偉思受賄主要集中於舊城改造的項目。

被人舉報“坐擁20億身家”的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村官周偉思,涉嫌構成受賄罪、行賄罪,經廣東省檢察院決定逮捕,2月8日被執行逮捕。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受賄主要集中於舊城改造項目

根據目前的了解,2000年5月至2002年6月,周偉思開始任龍崗區龍崗街道南聯村簡一村村長;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龍崗區龍崗街道辦事處南聯社區居委會主任。與此同時,2007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南聯社區工作站副站長;2011年4月到2012年11月,任南聯社區工作站常務副站長,后因被舉報“坐擁20億身家”而被停職。而2004年10月至案發,他還是南聯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長。

據悉,周偉思早年下海經商便已擁有不菲的身家。那麼,富了之后再去做村官的周偉思,又因何事而落馬?深圳市檢察院透露,經初步調查,周偉思受賄主要集中於舊城改造的項目。

在龍崗區南聯社區始於2004年的一個舊城改造項目中,拿到項目的某房地產公司與拆遷戶在補償標准上難達成一致,便請求周偉思出面幫忙。周偉思動員拆遷戶降低補償數額,接受開發商補償條件,促成了該房地產公司與拆遷戶達成補償協議。周偉思還幫該開發商在其他環節推動進程、節省費用等。2011年前后,周偉思先后收受該房地產公司逾千萬元的“好處費”。

另外,周偉思為使南聯社區的違章建筑不被查處,找到龍崗區城管局原副局長(區查違辦副主任)何永華幫忙,並多次送上“好處費”。負責查違工作的何永華也因此而落馬。截至目前,周偉思一案已有4人被逮捕。

舉報人並非因言獲罪

周偉思被同村人周祖杰舉報“坐擁20億身家”,那麼,是否真有其事?檢察機關透露:從目前調查的情況來看,周偉思擁有的房產等資產,大都在其成為村官之前便已購置,是否涉嫌職務犯罪有待進一步調查核實。

2012年11月27日,周祖杰因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被龍崗區檢察院批准逮捕,此事也引發社會關注。對此,辦案人員稱,周祖杰一案早在2012年6月便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但其舉報周偉思發生在2012年11月。也就是說,周祖杰案發在前,舉報在后,並不是因舉報被報復。

目前,周祖杰一案已進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環節。

村官身份的困局

如周偉思這樣,身為村官同時還擁有村屬企業管理者等身份,這一現象目前在深圳基層屢見不鮮。

深圳市檢察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檢察官表示,這種情況如果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約,加上村屬企業、股份合作公司等常存在一些管理失范、政企不分甚至家族式經營及控制等問題,很容易導致挪用公款、受賄並損害村集體利益的事情發生。“近幾年來,我市檢察機關查辦了一批村官職務犯罪案件。”

這位檢察官坦言:“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職務行為分為依法從事公務、基層自治管理服務兩種行為。按法律規定,隻有在依法從事公務,如救災、搶險、土地征用補償費用的管理等環節,村官才屬於‘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才列入‘國家工作人員’范圍並屬於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管轄范圍。這造成了目前的一種司法困境,即一些基層群眾對基層組織的問題反映很強烈,但限於當事人身份及司法管轄權,檢察機關介入調查必須依法進行。”

近年來,深圳加大基層城市化建設的步伐,特別是寶安、龍崗兩區進行大規模的產業升級,在舊城改造、房屋拆遷等項目中,誕生了一個個巨大的利益“蛋糕”。“在這關鍵時期,作為村官而言,本身必須加強自律。但同時更需要的是大力加強媒體與社會公眾的監督,這是推動基層工作規范化發展的一條有效途徑。”(吳偉東 汪林豐)

(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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