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1日09:0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公車治理屢失效
一些地方使出“障眼法”,參加公務活動用“領導牌照”,私用時改挂普通車牌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公車私用”治理力度,各地也在探索監督辦法。2009年杭州市規定市局(副廳)級以下取消專車,實行貨幣補貼。2010年廣州市啟動試點,引入GPS實時全程監控公車使用情況。
然而從各地試行情況來看,效果並不理想。GPS等高科技並沒有管住“公車私用”老問題,一些公職人員照樣無視政府的相關禁令,造成監督屢屢失效。
“公車標識不明顯,私用現象群眾就無從監督。而缺乏公眾參與,公車監督辦法必然‘先天不足’。”吉林大學教授邴正說。他介紹,現在對公車的監督,大都是政府內部監督。然而,讓坐公車的既得利益者去監督治理公車,隻會使約束機制徒有其名,監督也容易變成走過場。
梳理近期“公車私用”事件不難發現,就是外部特征明顯的公車容易被曝光,比如噴涂了字樣的軍車、警車、執法車等。但數量更為龐大的公車由於外部標識不明顯,難以被公眾識別。
記者了解到,為了躲避外部監督,一些地方政府的應對辦法可謂“五花八門”。其中最普遍的就是採用“障眼法”,一輛公車配備多套車牌,參加公務活動用“領導牌照”,私用時改挂普通車牌。這樣一來,群眾的監督就變得更加無力。
邴正認為,缺乏有效監督已經成為滋生“公車私用”的最大“毒瘤”。
公車私用怎麼管
要以公眾監督為突破口,還要配套相關管理制度,並最大限度減少公車保有量
前不久,北京市海澱區二裡溝中心小學六年級學生欒鬆巍建議,讓公車挂紅色牌照,以便於統一管理和群眾監督,遏制“公車私用”現象。
一位小學生的建議得到許多人包括一些專家的認可。採訪中很多人表示,小學生的建議具有很強的操作性,既能提高公車使用透明度,也便於群眾監督。在當前監督手段屢屢失效的情況下,小學生的這個建議,能不能成為國家政策?
“如果公車有了明顯標識,在那些公車不該出現的場合,還有多少人敢於以身試法?”葉青問。
一些專家認為,治理愈演愈烈的車輪腐敗,必須依靠“監管+改革”雙管齊下,不僅要內部監督,還要引入外部監督、輿論監督、公眾監督和網絡監督等。同時還必須將公車配備使用情況納入政務公開。
“當前,要以公眾監督為突破口,還要配套相關管理制度規范。隻有將公車管理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軌道,才能從根本上遏制公車私用,將公車消費關進‘制度的籠子’。”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范柏乃說。
對於公車超標、私用等違規現象,公眾呼吁必須加大問責力度。今年1月9日,廣州市蘿崗工商分局工作人員違規使用公車。被市民發現舉報后,該部門除了通報批評外,僅讓當事人補交了119元使用費。
監督“公車私用”7年多的廣州市民區少坤說,這些年監督舉報“公車私用”,得到的答復基本是通告批評、停職檢查,或讓當事人補交使用費。他建議,加大“公車私用”問責力度已經迫在眉睫,這不僅會起到震懾作用,更能展示政府主動接受監督的誠意。
葉青表示,除了提高監督和懲處力度外,也要最大限度減少公車保有量。在韓國首爾、中國香港等地,由於公車數量少,基本不存在監督難的問題,因為一開出門所有人都知道是公車出行,自然不敢私用濫用。(新華社記者 陸文軍 宗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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