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檢察院在重點查辦受賄犯罪的同時,不放過任何涉嫌行賄犯罪的線索。2月16日,該院根據節前查處的一起受賄案中摸排出來的線索,果斷對兩名涉嫌行賄犯罪的企業負責人予以立案偵查。
今年春節前,該院根據有關方面移交過來的線索,立案查處了譙城區環境保護局原局長李龍斌涉嫌受賄一案。初查情況表明,李龍斌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后收受李建華、徐永明等7人賄賂達50多萬元。2月4日,李龍斌被逮捕。
在查處李龍斌受賄案過程中,該院及早布局,對為申報項目謀取環保資金、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的行賄人進行全面的搜集和固定証據,從而為節后的立案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現初步查明,2010年至2012年期間,亳州市某公司總經理李建華為感謝李龍斌在其公司申報環境保護資金項目過程中提供的幫助,多次送給李龍斌現金計7萬多元。譙城區五馬鎮某養豬場負責人徐永明為申報環境保護資金項目,並感謝李龍斌的關照,多次向李龍斌行賄達16萬元。
目前,這三起案件尚在進一步偵查中。據了解,包括上述三起案件在內,今年以來譙城區檢察院已立查貪污賄賂案件4件4人。(記者吳貽伙 通訊員張道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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